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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民营企业政治参与研究——以我国中部地区为例

2016-11-07李岚

河南社会科学 2016年4期
关键词:企业主参政议政小微

李岚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郑州450046)

小微民营企业政治参与研究——以我国中部地区为例

李岚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郑州450046)

改革开放以来,小微民营企业对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不仅如此,它们在技术创新、吸纳就业乃至社会稳定等领域的贡献也是有目共睹。然而,在我国的政治舞台上,却始终看不到小微民营企业的身影。它们一方面希望能够维持企业的生存,另一方面却不得不面对诸多的政策障碍。在遇到上述问题时,由于缺乏参政议政和投诉的渠道,多数小微民营企业只能选择沉默或忍气吞声。而且,长期以来与决策者沟通的缺乏导致它们对政治参与缺乏热情,对决策过程缺乏了解,对政府扶持心存疑虑。针对这些问题,要求政府在行政方面做出改进的同时,小微民营企业也应该改进自己的行为。

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政治参与;中部地区

一、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了重要推动作用。随着民营企业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日益突出,民营企业的政治地位有了显著的提高。民营企业的政治地位不仅在中央的文件中得以提高,在参政议政的权利和渠道上也有了实实在在的体现。民营企业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数量上的持续增加不仅体现在国家层面,在省、市、县、乡级别上更有突出体现,民营企业家参政议政的深度和广度都在不断加强。

然而这些民营企业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无一例外来自大企业,甚至是企业集团,而占据民营企业绝大多数的小微企业却不见踪影。国家工商总局2014年3月28日发布的《全国小微企业发展报告》显示,小微企业目前在我国市场主体中占绝对多数,是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截至2013年年底,小微企业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中所占比重达到94.15%。全国的小微企业解决了我国1.5亿人口的就业问题,而新增就业和再就业的70%以上集中在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已成为吸纳社会就业的主要渠道。同时小微企业的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分别占国民经济总量的60%、57%和40%。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小微企业却堪称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功能性细胞,并由此构成经济发展中最具活力和生命力的组成部分。

然而,小微民营企业在政治舞台的角色与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严重失衡。社会各阶层对政治的有效参与是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特征。企业对政治的参与相对于普通民众来讲有其特殊性。西方学术界对企业政治参与的研究已有多年的历史,并且取得了一些成果。西方学者将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和发展,通过各种方式影响各级政府对于公共政策制定的行为统称为企业的政治行为、政治战略或政治参与。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会主动参与到政治行为中,有一些企业甚至会尽可能地远离政治。相应地,企业对政治环境或政府政策变化的反应可以分为三种,即消极反应、积极预期和公共政策塑造[1]。而在做出政治参与的决策之后,企业参与政治的渠道和施加影响的方式也各不相同[2]。这些渠道和措施归纳起来多达近30种,包括比较友好的政治献金和游说,也包括有敌意的民意压力和诉讼[3]。

企业政治行为的实际效应也是中国学者研究最多的问题之一。从政府层面上说,民营企业的政治行为有利于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增强政治系统的合法性,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但它也会对政企关系、政府的合法性以及社会公正产生负面影响。我国在这一领域研究成果的独特性充分体现了转型经济的特征。首先,政治与经济的深度纠缠乃至胶着,是这种独特市场转型过程的最根本特点。其次,中国社会转型的复杂性还表现在地方政府存在不同程度的自主运作空间,从而使正式的制度安排在实际运作中往往呈现出一定的弹性空间,形成所谓的“文件政治”特征[4]。以上两个特征造成了转型经济的第三个重要特征,即分配性努力与生产性努力互济,非市场竞争与市场竞争共存。

对依法治国的重申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于这个问题的深刻认识。然而多年来形成的经济与政治胶着的状况不可能一朝一夕就得到改善,改变必定会经历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这个过程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企业也应该在其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小微民营企业对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这个群体的意见就不应该被忽视。

二、研究方法

(一)总体方法与研究问题

鉴于以上背景,以当前国内外相关研究为基础,在深度访谈的基础上,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探讨下列问题:小微民营企业主对其所处政治环境的看法;小微民营企业主对政治参与的态度和看法;小微民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小微民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方式、渠道和特征;小微民营企业主政治参与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小微民营企业政治参与的机制探讨。

本次调研以河南、山西、湖北、湖南4个省作为样本。

(二)概念的界定

1.小微企业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2011年联合颁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企业所在的行业不同,小微企业的标准也不同,共分16种情况,依据企业的从业人员数量和营业收入而定。根据这种方法统计表明,目前4个省小微企业占所有企业总数的88.4%,以山西省最多,占94%,湖南省最少,占78.5%;小微企业的总体特征是规模不大、影响不足,平均生命周期不超过3年。

2.民营企业

民营企业并非我国官方的一个统计类别。官方统计报告常用的类别是私人企业,仅包括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用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即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而我们通常所说的民营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除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控股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所有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而本文所调研的民营企业是指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总称。

3.政治参与

在西方,企业的政治参与多指企业在政策制定和修改的过程中,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意见,施加影响的过程。而在我国,转型经济的特殊性造就了一个特殊而复杂的政治环境,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弹性空间、文件政治的普遍以及政策之间的矛盾使得政策在执行过程充满了不确定性,这种局面造成企业不得不关注政策的执行过程。所以,本文对政治参与的界定,既包括企业对各级政策制定过程的参与,也包括它们对政策执行过程施加影响的行为。

三、研究结果

(一)一般情况

调查者在郑州、太原、长沙、武汉、三门峡、洛阳、开封7个城市随机抽取小微企业进行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900份,回收825份,样本回收率91.67%;经过筛选,剔除不可使用的94份,剩余有效问卷731份,样本有效率为81.22%,最终进入数据分析的样本特征如表1所示。

从企业的情况看,运营时间在3年以内的占66%,3—10年的占36%,10年以上的占15%,大多数企业比较年轻。所属行业以零售业居多,占34%;其次是酒店餐饮业,占25%;再次是批发业,占11%;其余行业均不超过10%。在每一份问卷中,我们还设计了关于年营业额和员工人数的问题,请企业主自行填写。这样我们根据其所在行业、年营业额和员工人数,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这731家企业为小微企业。

(二)企业生存环境

对小微企业生存环境的调查共设计了8个问题,包括对生存环境的总体评价、在经营中面临的主要困难、政策环境方面的困难、行政环境方面的困难、对本群体政治地位的评价、行政方面受到不公正对待的情况、应对的情况和对政府机构工作作风的评价等。

表1 样本企业主基本特征

调研结果显示,总的来说被调查的小微企业对其生存环境的总体评价普遍不高,做出负面选择的超过了1/3,选择“一般,能过得去”的约占一半。它们在经营中面临的主要困难是“发展资金短缺,融资难”“人才短缺”“用工荒”和“政策环境不利”,可见资金问题仍然是束缚小微企业发展的主要障碍。从政策环境上来讲,主要给它们带来困难的情况是政策之间缺乏协调性,以及支持小微企业的政策太少。其余比较有共性的问题还包括税费太多以及政策法规的可操作性不强,造成执行时随意性太大(见图1)。可见在政策的制定方面,尤其是在加强各项政策的协调性、可操作性以及减轻小微企业负担等问题上,政府还有很大的改善空间。

行政部门给小微民营企业带来的困难主要表现在服务意识淡漠、以管理者自居、权力寻租以及在执行政策时随意性太大等。绝大多数小微民营企业都曾受到过政府部门的不公正对待,当这些企业受到不公正对待时,基本上采取了沉默忍耐或平和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总的来说,小微企业对政府机构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评价一般、甚至不满的占了绝大多数,因此,小微企业认为自己在政治社会中实际感受到的地位与应有的地位之间存在着较大差距也就不奇怪了。可见行政机构还应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在对权力的监管方面应加大力度,尽可能杜绝腐败的发生。另外,在制度建设上也应下功夫,从根本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图1 目前政策环境方面给企业带来的困难

(三)参政议政情况

对这一部分的调研共设计了7类27个问题,包括对政企关系的理想状态的期待、对政治和政策环境的关注程度、参政议政的前期准备工作的情况、参政议政的具体方法和渠道、在政府行政数字化改革的背景下通过网络参政的情况、对民营企业参政的看法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结果显示对于民营企业和政府之间理想的关系期待持主动、平等态度的小微民营企业占了绝大多数,而持被动的、被管理观点的只占少数。虽然小微企业在经营上遇到了很多困难,但是它们对于政府在改善小微企业生存环境方面所做出的改变和努力,例如出台的相关扶持政策或相关支持性机构并不关心。这一方面显示出小微企业在利用利好政策方面的能力有待增强,另一方面反映了政府的宣传工作有可能不到位。

对于是否加入共产党,小微企业主的分歧还是比较大的。约一半愿意加入中国共产党,这部分企业主们认为入党能使他们更贴近组织,为将来与政府建立关系打下基础,或者至少是“不会有坏处”;但也有一半的企业主认为“入党太麻烦,还要参加党内活动,还要交党费,顾不上”或者“入党对我来说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绝大部分小微企业没有建立党组织,建立党组织的也只有6%在正常活动。在已经建立或准备建立党组织的417家企业中,因为“响应号召”或跟风建立的占所有被调研企业的37%;有目的的、希望通过此种形式“与政府部门加强沟通”的仅占14%。这显示出小微企业对于在企业内建立党组织存在一定的被动性和盲目性。对于小微民营企业加入商会和行业协会的调查显示,目前小微企业的组织性还很不够,适合小微企业的、特别为小微企业去维权的组织还太少,现有的小微企业组织宣传力度不够、服务能力也有待提高。

对于参与投票选举各类代表的情况进行调查显示,虽然小微企业主参与投票的积极性并不十分高,但是一旦参与,大多数还是比较重视自己的选举权,会认真履行职责。如果被相关政府机构征求对国家或地方某项政策的看法,小微企业主在自己的意见被重视或被采纳方面信心不足,超过一半的小微企业主对表达看法不置可否,认为反正自己的意见也不会被重视;有35%的企业主态度较积极,表示非常愿意表达看法;而11%的企业主直接表明不愿意表达看法。

绝大多数接受调研的企业主不曾当选过任何层级的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但如果有机会,小微企业主还是愿意参与政治,为自己的企业和群体争取利益。值得注意的是,还有相当一部分小微企业主参政的目的层次更高,是“为社会大众谋福利”。被调研的小微企业主们认为私营企业主成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最重要的条件是“企业规模相对较大,对当地经济贡献大”,其次是“个人政治素养高,热心政府事务”“与基层群众或其他代表关系好”,以及“守法,没有不良记录”。而目前在各级人大、政协、党组织中的民营企业家代表并不能代表小微企业的权益。

从目前参政议政的渠道和形式情况看,小微企业通常是以“与周围的人一起讨论,闲聊”的方式对公共政策表达看法(见图2)。可见小微企业目前参政议政的渠道还很少,只能通过民间的、比较随意的方式表达看法。

图2 对公共政策表达看法的方式

通过对网络参政形式、渠道效果、整体效果的评价以及网络参政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发现,小微企业主更倾向于使用草根论坛对时政进行泛泛的议论,而不是在官方论坛上反映问题、解决问题。因此官方平台的有效性可能并不被小微企业主认可。虽然小微企业主认为与其他方式相比,“在官方微博上留言、提问”是最有效的网络参政方式,但是在议政时,它并不是小微企业主的首选方式,这意味着小微企业主对这种方式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帮助他们解决问题还是心存疑虑。所以网络参政还不能够成为小微民营企业主参政议政的有效途径。

究其原因,小微企业主认为目前网络参政最大的问题是“网络谣言太多,无法辨别真伪”,其次是“官方平台太少,缺乏足够的机会与政府沟通”,还有人认为是“效果太差”或“官方平台反应太慢,甚至没有反应”,还有一少部分人认为是网络参政“缺乏法律规范和依据”。因此,政府机构一方面应该加强网络平台建设,提高网络问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服务意识,重视群众通过网络平台反映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网络与普通群众拉近距离,真正做到服务于民;另一方面应加强法治建设,尽快推进网络立法,加强网络管理,净化网络环境,使网络参政在清洁的环境中生根开花。

总的来说,就目前的情况看,小微企业主们认为还是一些传统的、官方的沟通方式,如“应政府邀请参加某些讨论会、论证会、座谈会”“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党代表”“通过工商联、商会、行业协会等组织反映问题和意见”等比较有效。但是,明显因为门槛太高,小微企业并没有太多的机会通过这些方式参政议政。

小微企业主对民营企业参政议政的看法不是特别积极,原因是他们面临的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仍然是生存困难。受访者认为目前小微私营企业参政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渠道太少,没有机会表达小微企业的诉求”,其次是“缺乏组织,不能凝聚力量为小微企业发声”,此外还存在着“小微企业缺乏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以及“缺乏参政议政的意识和知识”的问题(见图3)。前两个选项是客观因素,而后两个选项是主观因素。可见客观因素是阻碍小微企业主参政议政的主要原因。

图3 目前小微私营企业参政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结论

通过分析,我们发现小微企业普遍面临着较大的生存压力,这个压力主要来自于资金短缺、人才匮乏、政策环境不利等方面,政府应着力在这些方面帮助小微企业解决困难。

鉴于以上情况,决策部门应该加强与小微企业主的沟通,建立多种渠道和平台,邀请小微企业参政议政。尤其是对与小微企业利益相关的政策、措施和决定的出台与调整,应该主动征求小微企业的意见,并建立此种沟通的长效机制。在立法过程中,应降低小微企业主参政议政的门槛,增加他们的参政机会。在提案、审议和通过的各个环节变自上而下的主动征求意见为法定征求意见,并尽可能提出量化指标,确保法律法规的通过符合民主和科学的要求。同时采用多种形式扩大意见征询面,除了以往常用的论证会、听证会和座谈会外,可以采用新媒体或网络平台等方式,与小微企业建立广泛而直接的沟通,利用大数据等新兴工具分析小微企业的诉求,探寻政策改善的多种可能性。

小微企业应建立自己的组织,让它们在互相帮助的同时,更好地参政议政。中部地区近期成立的小微企业商会是一个好的开端,但还远远不够。组织的建立及其内部的运作要真正体现民主,组织的各项活动要真正体现小微企业的意愿、维护小微企业的利益。政府可以在资金上给予一定的支持,并鼓励这类组织依法参政议政。

在行政方面,切实增强行政人员的服务意识,建立服务型政府。应继续完善各项制度,包括政策的宣传,行政流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行政效果的民主评议与考核等。加大对腐败的惩处力度,建立和完善杜绝腐败的各项规章制度,从根本上铲除权力寻租的可能。

从小微民营企业来讲,应提升自身参政议政的素养,积极了解本群体可以参政议政的各种渠道,踊跃加入各种商会或行业协会,积极参与活动,通过这些组织和机构来表达本群体对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在遇到被不公正对待的情况时,通过这些组织来进行维权。

改革开放以来,小微民营企业对我国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有目共睹,不仅如此,它们在创新、吸纳就业乃至社会稳定等领域也做出了重大贡献。小微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不仅关系到它们自身的利益,也关系到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关心小微民营企业、支持小微民营企业,应该成为决策者的一项重要工作。而让小微民营企业更好地参政议政,有效听取它们的意见和建议,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基础。

[1]Weodenbaum M.L.Public Policy:No Longer a Spectator Sport for Business[J].Journal of Business Strategy,1980,(1):46—53.

[2]Hillman A.J&Hitt M.A.Corporate Political Strategy Formulation:a Model of Approach,Participation,and Strategy Decisions[J].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1999,(4):825—842.

[3]李岚.英美企业政治行为差异性之比较[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4):154—158.

[4]董明.转型期中国的“政治经济学”与民营企业的政治行为[J].学习与探索,2012,(2):54—58.

责任编辑 凌澜

责任校对 张慧敏

F27

A

1007-905X(2016)04-0069-05

2016-03-09

河南省社科规划课题(2013BJJ064);河南省社科联重点调研课题(豫社科联字【2014】31号)

李岚,女,广西防城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管理学博士,主要从事企业政府关系、企业社会责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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