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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不识愁滋味

2016-11-07何定琴

语文世界(初中版) 2016年10期
关键词:外婆家中考英语

何定琴

我出生在陕南山村,我的小学时代是在山顶上的小学校度过的:土坯房,有两个茅厕,黄泥的土操场有一个孤单的篮球架。在这个山的制高点上打篮球有些提心吊胆,因为一不小心篮球就会滚落到山下。我家住在山的脚下,河的上沿。捉鱼摸虾好玩,上学也好玩。我经常端着凳子圪蹴(方言:蹲)在豌豆地边、石头台子、桦树桩子上写作业,或跪或坐,仿佛天地都是我的课堂,那个木制的丑陋的小凳子就是我的移动课桌。我冬天提着“火笼”(自制装火的取暖装备),夏天揣着生产队里的青豌豆荚,边走边玩或者边走边吃。但在下雨天的时候,陡滑的黄泥山梁难以翻越,有时候我就干脆滚下来了,回家时通常是个泥猴。

一年级时我七岁,班里最大的女生有十四岁的。我雨天能够顺利登上那个又滑又陡的山梁,全靠同院珍姐姐拉或者背。珍姐姐十六岁,上四年级,没娘,会做饭,会纳鞋底,剪很多“鞋样子”,就是学习吃力,考试经常是一二十分。有一次珍姐姐让我掀起衣服露出肚皮后吸气呼气,她又看又摸地研究了好一阵子,最后总结出我吸气时肚皮上的褶皱有三个(她的只有两个),因此我比她聪明,经常考100分。对她的研究成果我深信不疑。

二年级时我代表学校去公社参加竞赛,公社很远很远,我平生第一次出远门,在语文考试时我的铅笔断了,不认识的邻桌马上递给我一支,他竟然带了两支铅笔,真是有钱。感激之余,他问我答案,我都一一给他说了。我不懂什么叫竞赛,也没有竞争意识,但这点小温馨还让我记挂了许多年。竞赛结束就是发奖,我们集中在操场的篮球架底下,我得了二等奖,奖品是一个铁皮文具盒和一支铅笔,让我兴奋到手脚都无处摆放了,坐立不安。这是我第一次知道世界上还有文具盒这种精美的东西,并且自己能够通过比赛得到它,太幸福了。

四年级时我已经有灶台那么高了,爸爸接手了生产队的小皮纸厂,让我休学回家做饭。于是我就端着自己的小板凳回家了,这一年我不仅学会了切土豆丝,还学会了擀面和烙饼。少年不识愁滋味,在家的这一年,我依然很快乐,在做家务的闲暇里我把家里有字的东西全读遍了。也在周末或平常“挖猪草”的时候,听放学的伙伴们聊学校的见闻。当伙伴们说学校新调来一位很好看的女老师时,我就萌发了重返学堂的念头,爸爸说:“要念书你就去吧,免得长大了怪我们,饭让你妈晒完纸回来抽空做。”重返学校的我成绩更进一步,遥遥领先于其他学生,而我在回家做饭这一年所读的《水浒传》《三国演义》《隋唐演义》《七侠五义》《杨家将》《说岳全传》之类的书籍也派上了用场:对于语文,我能够自学了!那时候老师是民办代教,家里有农活,经常让学生上自习,我趁自习的时间在开学不到一个月就背完了语文书的全部内容。不过现在看来,由于字词认得囫囵吞枣,虽然文字领悟力提高了,但在字的书写规范上还是较差。现在有些字学生不跟我订正的话,我错了几十年都浑然不觉,比如“染”字的右上部分的“九”我误写成“丸”、“纸”的右下多加一点、“嘉”的上面误把“士”写成“土”、“羹”的下面误写成“美”多加一横等。因此我认为无论是学生还是教师,汉字书写的基础关一定要严格地过,万丈高楼平地起,在语文教学中,工具性和人文性同样重要。

小学毕业时,我以几个公社联考第二的成绩进入离家二三十里的新坝中学。新坝中学是先前一个大户人家的院子,我们的教室在二楼,全实木的楼板和梁柱,只是光线较暗,在这里,我终于见到在我头脑里盘旋了一整个暑假的“第一名”:一个瘦瘦弱弱的男孩,很斯文。以后的较量中,总是我的英语领先于他,而他的数学远超于我,尤其让人无语的是他的语文和我一样好,甚至更好。在不断向上的倔强中,我努力,他比我更努力,我依然安守“老二”的名次,不过我并不妒忌,心里反而有一种超越的潜能被不断激发出来。(羽坛王子林丹和李宗伟的传奇就是如此的吧)与现在硝烟弥漫的分数战场不同,那时的老师并不很在乎成绩,也不曾伤害过差生,只要纪律上表现得不过分,同学们都能安享读书的快乐时光。对于我来说,也没有什么鸿鹄大志,我只是想考第一名,超过那个男生,愿望非常简单,只关注眼前。现在想来,作为一个学生,能够走好“当下”这一步,把眼前的事情做好,就是最大的成就,如果一定要将学习和“未来”捆绑在一起沉重地扛在肩上,那该牺牲多少的欢乐?学习的趣味又从何而来?我们天天吃饭,如果总想着“一定要吃多少碗饭、体重超过什么人”的目标,那么吃饭的趣味就会失去。学习也是如此,它和吃饭呼吸一样,是每个人生命中的必需,是自然而然的发生,越轻松自由越能真正接近学习的本源。

我刚上初中时穿的衣服都是妈妈的,记得有一件蓝卡其“制服”,两个“明兜”,裤子是军绿色的,也不知哪儿来的,穿了好几年,人长裤子不长,裤腿被挑得老高。当我每天放学跟伙伴们一起踏上从学校到我外婆家的那座吊桥的时候,依然高喊一二一,把腿抬得高高的,然后重重地落下去。随着吊桥在高空中的起落,我们惊喜地大喊大叫,惹得“居民户”刘梅拿在手上的白馍都掉水里去了,我心疼得恨不得跳下去捡起来狼吞虎咽掉。我读书的时候带的午饭一般是炒土豆片、清蒸红薯、金银饭(玉米和白米混杂),很少能吃上白面馒头。记得有一次我因为吃了不知谁给的一小“牙”西瓜,愣是怀着极大的期待摘光了地里所有的小南瓜蛋子,令人失望的是没有一个是甜的。但一切都没有关系,我心底天天都是码得整整齐齐的快乐。

从我家到外婆家有十几里路,从外婆家到新坝中学也有十几里路,外婆家就在我家与学校的中点线上。每个周日的下午,我在自己家里吃上一顿白米饭后,总是带着妈妈“懂事些,外婆家表姊妹多,别给舅妈添麻烦”的叮嘱到外婆家去。这条路,开端还算热闹,有几家农户,渐渐地就荒蛮起来,硬是七八里没有人烟,沿河有一条模模糊糊的荆棘浓荫路,看多了《聊斋志异》的我心里总揣着各种“意外”,要么是野兽和大蛇,要么是用麻袋捂人抢人的“人贩子”,最让人不安的是这条路下面是空荡荡的悬崖,上面是不可攀的峭壁,无处可逃。十一二岁的小姑娘,真不知是揣着怎样的心跳走到终点的。每一个周末都是一场冒险,奇怪的是我从未想过逃避,虽然这种不安全感至今还时常在梦中出现。但因此我的胆子也比同龄人大很多,很少有遇事慌张的时候,这大概多缘于小时候家长这样的锻炼和放手。

早上从外婆家去学校的时候,由于没有时钟,单凭感觉看天,免不了常常被后半夜的月姑娘欺骗:出门时天色还微亮,谁知越走越黑,才知道错把月色当作天色了。外婆家附近有两个小煤窑,其中一个据说坑道有七八里深,无论冬夏,洞口的风都是凉的,即使天再热,也没人能在洞口坐上半小时的:阴风太寒。洞两边的小沟里四季都有泉水流出,夏天也刺骨。如果从洞外吆喝一声,里面的回响久久不断,听说还死过一个被逼婚的女孩儿,因此那阴魂总在里面呻吟。最让人忧伤的是经过洞口的路有七八米长,不能跑,越跑越怕,脚步的回声似有千万个鬼魂跟来,自己听着就害怕。揣着吓得发毛的胆子,蹑手蹑脚地走过被煤灰染得煤黑的煤窑路,前面就有了亲热的灯光,有人家了!

好路不长,这户人家的灯光并不能把我送往开阔安全的地带,而是通向了另外一个乱石嶙峋的小煤窑。窑下的路真不好走,几乎全是凸凸凹凹的硬石头,还有很悠长的一个向内的大弯道,荒僻极了,没有更早来此的行人,每次经过这里我都捏着一把汗,生怕途中会遇上坏人。不过这条路可以跑,只要跑过它就离人家住户不远了。再往后是个市集,一三五逢“场”,市集过后就是大约七八里的“公路”,即使路上没有同学或行人,两边也有人家,不用担心,于是我轻轻松松地往学校走去,有时还敢在路上唱歌,以此陪伴孤独。

一个冬天的凌晨,我坎坎坷坷、跌跌撞撞地来到学校,月亮也从天边露脸了,估计是后半夜,我来得太早了,无处可去,就想到学校附近的养猪场:那里有草有窝。我走过去坐在猪场老婆婆门口的草窝里,耳朵灵敏的婆婆听到动静就隔着门吆喝起来,开门后婆婆说了一声“造孽呀”就把我拉进了她的热被窝,那一夜是我记忆中最温暖的时光。听到学校的铃声后,我告别婆婆到学校去了,婆婆是个孤老,没儿没女。我是一个想象丰富内心敏感的孩子,上学时最多最美的幻想就是能够手拨地球,把学校变得离外婆家近一些,或者把途中的两个小煤窑用橡皮擦擦掉。

学校有学生住宿的地方,他们在我们教室隔壁的楼板上打地铺,自己带被子、粮食和菜,每周交五毛钱的熟食费,我家没有多余的被子,也交不起这钱,只好住在外婆家走读。等读完初一的时候,我的小学同学嫁人的嫁人,辍学的辍学。好不容易挽留了一个上学放学能与我同路走过小煤窑的人,相处中百般讨好迁就,山盟海誓拉钩了许多回,最终不到两个月她也不念了,这对我打击很大,反复权衡的结果是:我还要继续上学!

记得1983年7月31日,我读小学,汉江怒吼,安康老城一片汪洋。洪水退去之后,汉江河里的船只停落在古老安康河街的居民楼顶,居民楼面目全非,街道成了河道。洪水来临的时候,我家把所有的东西都搬向了山的高处,我和爸爸亲眼见到河中心的屋顶一座一座向下游漂走,屋顶上挥着手呼喊求救的人很快被巨浪打翻,与洪水中的猪牛等牲口一起消失不见。洪水退后,外公带着我把洪水退去后的“水打棒”(水尸)一个一个地拖到河边的沙滩上掩埋,给他们赤裸的身子穿上从河里捞来的衣服,烧薄薄的纸钱。我听我外公边烧边念:“快去找到你的家哦,快去与你的家人团聚哦。”那一刻,我感到外公的“驼背”突然挺直了,夕阳给他的剪影镀上了金色,他的形象在汉江河滩上显得无比高大。1986年因修建火石岩水库,我家搬迁到汉中城固,告别了大山,告别了江水,来到一马平川之地。

搬迁后,家与学校的距离变短了,但是我又遇到新的难题:我的数学开始掉队了。几何证明题总是用所给条件往后推,能推出什么就算什么,结果总绕不到题目所要的结果上来。对于“根号下16的平方根是多少”这样的问题也从没有弄清楚过。学校先前有两位正式的英语老师,后来调走了一个,请来的代教也留不住,我初三的时候是一个高考落榜的学生给我们班教英语。这个老师长得魁梧,听说会拳脚功夫,是校长的侄子。在《英语园地》和英语辅导书的帮助下,我的英语成绩一直没有落下,甚至初三后半学期的英语课几乎全是我给同学们上的,老师有时候来,有时候不来。当得知我中考英语91分时(100分满分),英语老师情不自禁地说中考卷他做的话,是不能及格的,他说他高考成绩是28分。那年全校中考只有我一个人英语及格,第二名是54分,数理化满分的复习生英语也只有21分,可以说,我今天考学出来,全是自学英语修来的福气。我的数学也很奇迹,初三第一学期末的时候,教数学的梁小海老师给我买了一本《初中数学复习大全》。我是个学习的傻子,凡是有字的东西都喜欢看,这本书我从前到后自学了一遍,每天做完作业就完成两道综合性几何证明题,也慢慢摸索到了规律。在距离中考还有两个月的时候,我的数学开始及格,一个月后开始翻过一百,中考时竟然达到117分!而我的另一门优势科目语文,由于作文风格介于写实与虚构的转折阶段,稍显成熟含蓄,主题不够简明,结果只考了89分,这是我中考的几门科目中考得最差的一科。上世纪80年代的中考与现在不同,提前批录取的是中专,大概相当于现在高考录取的重点大学吧。初三这一年,我的自学能力和自学习惯已经逐步养成,为日后的终身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艰苦的环境造就了我生命力的韧性,师资的缺乏成全了我的自学能力,始终向上的原动力使我对生活充满热爱,而安康的那场洪水使我隐约明白了生命的稍纵即逝,懂得了珍惜当下。泰戈尔说:我能生在这一片土地上,因此我有运气去爱她,我是有福的。感恩命运赐给我的一切,即使这城市“如同钓饵捕捉每一个露头的白昼”,我也要在心底“留一座乡村风味的祖宅”,安放无比温柔的过往,然后等待“我为之献身的一切事件变富了,到处把我分布”,是的,人生,就应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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