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中的股东权力
2016-11-06韩维芳
管理现代化 2016年1期
关键词:上市
刘 念 韩维芳
(1.复旦大学 管理学院,上海 200433;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会计与财务学院,上海 201620)
公司章程中的股东权力
刘 念1韩维芳2
(1.复旦大学 管理学院,上海 200433;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会计与财务学院,上海 201620)
选择沪市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检验了我国上市公司对投资者保护的程度。研究发现,早期自愿给予股东权力的上市公司占很小。随着时间的推移,自愿提升投资者保护水平的上市公司数量逐年增加。此外,公司的股权特征和投资者结构也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了作用。在股东权力的大小上,民营企业高于国有企业,有基金持股的企业高于没有基金持股的企业。
公司章程;股东权力;投资者保护
一、引 言
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加强投资者保护,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的问题受到监管部门和市场参与者的重视。在国务院2004年和2014年发布的新旧国九条,提升上市公司的投资者保护水平均被作为完善资本市场的一项重要任务。证监会通过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文件,不断提升A股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水平。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也发布了《上市公司治理指引》,指导上市公司提升公司治理的实践。
公司章程作为企业最核心的合同,公司章程约定了投资人和管理层的权力与义务。要了解企业的公司治理,就需要了解企业的公司章程,研究章程中关于股东权力的条款。例如,Gompers 等[1]使用公司章程中的5大类24个条款,建立了G-index来衡量美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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