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的成因分析以及治理对策
2016-11-05朱明
企业文化·下旬刊 2016年9期
朱明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从严治党的深化,“零容忍”的反腐态势、“八项规定”、反“四风”的持续发威和限权问责的推进,党的作风明显好转,群众的满意度攀升。然而,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中却也滋生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对此,本文从具体列摆“不作为、不担当”表现形态,深刻探究其问题根源,针对其提出治理对策。
关键词:党员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
习主席指出“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屡责,尽心尽责,勇于担当,是检验每一名领导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了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当前,在强势反腐、整治“四风”、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感叹“官不聊生”“为官不易”的思想,奉行“宁可不作为,也不要犯错误,宁可少干事,也不要出事”的处世哲学。党员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党组织作用发挥和党员领导干部形象,给党的建设发展造成了严重危害。
一、党员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的表现形态
习主席强调指出“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并在讲话中严词告诫“为官不为”者。所谓为官“不担当、不作为”,就是指公职人员不履行、不全履行或者不及时履行自身的岗位职责,造成“懒政”、“荒政”等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一)精神上懈怠,不想担当作为
1.等靠思想。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缺乏深入研究思考,思想懒惰,态度消极,行动迟缓;贯彻上级部署要求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大而化之、没有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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