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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评级的投资行为和债券市场分割*

2016-11-02陈智华AzizLookmanNormanSchuerhoffDuaneSeppi

财经研究 2016年11期

陈智华,Aziz A. Lookman,Norman Schuerhoff,Duane J. Seppi

(1.上海财经大学 金融学院,上海 200433;2.美国国际集团;3.洛桑大学,瑞士金融学院,经济政策研究中心;4.卡耐基梅隆大学 泰珀商学院)



基于评级的投资行为和债券市场分割*

陈智华1,Aziz A. Lookman2,Norman Schuerhoff3,Duane J. Seppi4

(1.上海财经大学 金融学院,上海 200433;2.美国国际集团;3.洛桑大学,瑞士金融学院,经济政策研究中心;4.卡耐基梅隆大学 泰珀商学院)

文章阐述了分割的债券市场中评级影响市场价格的新渠道,相对于以往的研究,该渠道建立在非制度约束下资产管理行为的基础上。文章选用2005年雷曼债券指数的重新定义公告作为一项准自然实验,该公告宣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投资级债券的信用评级认证机构由两家评级机构(标普与穆迪)扩充至三家(第三家为惠誉)。原法则下的债券评级选用标普与穆迪评级的最低值,而新法则下是三家评级机构评级的中位数。新法则的实施使一些原先被认定为垃圾级(高收益)的债券在三大评级机构各自的评级水平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被“机械升级”为投资级债券,从而债券估值发生了变化,其平均异常到期收益率在事件后下降了21个基点。文章发现这种估值变化主要来源于资产类别敏感型机构投资者的债券购买行为,因为他们认为新法则下这些债券是有投资价值的。信誉、法规、指数化和流动性等方面的假设均不能解释这些债券的价格走势及其交易方式。

信用评级;市场分割;资产类别效应

为了遏止代理资产管理中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机构投资者在构建投资组合时受到一些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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