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医疗联合体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2016-10-25董蕾郝志梅
现代经济信息 2016年21期
董蕾 郝志梅
摘要:文章通过对国外不同国家的医疗联合体制度的介绍,结合我国医疗联合体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构建我国医疗联合体制度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医疗联合体;经验启示
中图分类号:R197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1-000-01
新医改以来,“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依旧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在2013年1月召开的“全国卫生工作会”上,卫生部称,“要积极探索和大力推广上下联动的医疗联合体制机制。”[1]这是卫生部首次明确鼓励“医联体”。今后一段时间内,医联体模式应是让患者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的重要途径。构建医疗联合体,将有理由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一、我国医疗联合体的探索及面临的困难
20世纪80年代沈阳市创建医疗协作联合体,其特点是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实行横向技术经济联合,这是我国早期的“较低层次的医疗联合体”[2]。随后上海瑞金医院与五家医疗机构重组为医疗联盟,2000年北京朝阳医院成立构建合作型医疗联合体,2013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明确鼓励医疗联合体,在此政策下,北京、湖北、山东、河南等地也都进行了医联体的尝试。虽然医联体在我国遍地开花,但是在实际的构建过程中确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第一,是利益问题,由于医联体属于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组成的,是独立的利益体,必然竞争多于合作;第二,虽然构建了医疗联合体,但是仍然按照原来的制度进行管理,导致医联体内间的业务整合、信息标准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冲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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