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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项目商业化运营的培育路径

2016-10-22陈焘王雪

陕西行政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培育路径创业大学生

陈焘+王雪

摘 要: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时期,大学生创业热情较高,政府给予大力支持,高校予以全方位指导并推动项目孕育孵化。目前,大学生创业尚处于起步阶段,仍存在观念滞后、定位不明、资金匮乏、技术主导等突出问题,这与商业化运营存在较大差距。为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的层级化教育,并建立大学生创业项目与企业的实质性合作与对接机制,推进创业项目过程管理的市场化,并不断完善创业联盟资源共享、创业项目准公司化的治理结构、完全学分制以及分阶段资金扶持等配套机制,将大学生创业项目孵化为商业模式下的运营实体。

关键词: 大学生; 创业; 项目运营; 培育路径

中图分类号: F241.4 文献标识码: A DOI:10.13411/j.cnki.sxsx.2016.03.017

传统意义上,企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细胞,是社会财富的直接创造者、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者和就业机会的重要提供者,因而,企业是与自然人(包括家庭承包经营)相对应的一种商业化运营实体。法律层面,从事财富创造和经营的实体包括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和非法人实体(包括自然人、家庭承包经营、合伙以及未注册成立公司的企业等),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时期,它们尽管存在着法律性质、经营模式、风险责任等差异,但认识层面,“依附于已有的企业实体”不再是从事生产经营的唯一模式,特别是“互联网+”所带来的经营模式的深刻变革,使商业运营不再完全受制于特定的时空,而是为原子化的自然人个体释放出更广阔、更灵活的商业运营空间。这种转型,辐射于高等教育领域,也解构和建构着高等教育发展、人才培养以及大学生成才的新思维,突出体现为:高校在坚持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创新等功能的同时,其与社会的联系日益密切,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持续增强,而大学生也不再仅仅是知识的被动接受者或单纯的受教育者,而且是直接参与知识创新和财富创造的有生力量,“就业”也不再是广大毕业生的唯一出路,相反,多元就业观念日益被接受,大学生“创业”后劲十足,创业项目的商业模拟训练、小规模实践和实体运营成为在校大学生实践教育的重要部分。这种趋势,得益于日益成熟的市场经济带来的时代机遇,同时,大学生创业训练与实践尚处于起步阶段,亟待建立、发展和形成一套成熟的培育机制,便于尽早地发掘苗子、挖掘潜力,为有志从事创业的学子提供完善而有力的支持。

一、大学生创业的发展现状透视

“创业是指创业主体整合创业团队、筹备创业所需资源、在一定的创业环境中识别并把握创业机会,通过创建新的商业运营模式为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创造新组织或开展新业务的价值创造过程。”[1]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提出,加快了创新创业的步伐,政府与高校均对大学生创新创业予以高度重视,这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有力地营造了与“互联网+”时代相适应的社会氛围,也调动了大学生的创业热情,初步形成了政府、高校、大学生“三位一体”、纵向联动的立体化创业格局。

(一)政府对大学生创业大力支持

政府是大学生创业的重要引导者和政策支持者。2015年5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重点强调“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明确提出:“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整合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完善管理体制和市场化运行机制,实现基金滚动使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支持。”[2]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文件,比如《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意愿启发、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创业准入门槛、创业场所、资金扶持、融资担保、税收减免、公共服务等作出了较全面的规定;再如,保定市启动“创业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各类创业孵化园将达到60家”,“ 将新增创业担保贷款2.78亿元”,“ 创业培训将实现8.35万人”,“将扶助4.2万人实现创业,带动就业12.5万人”,等等。[3]总体而言,政府对大学生创业的支持主要体现为政策支持与优惠服务,包括:一是通过建立大学生创业见习基地、科技园、孵化器,评选创业示范园,组织举办创业论坛等活动,持续地打造创业平台、宣传政策、交流经验和提升大学生创业能力;二是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专项财政资金、政府贴息贷款、小额贷款、融资担保等资金扶持;三是工商、税务、人社、户籍等部门联动,为大学生创业的证照办理、税收征收与减免、档案保管、落户等提供便利服务;四是对大学生注册成立的创业实体,提供税收减免、政府采购招标、科技成果转化等的优先优惠政策和奖励。这些措施,为推动大学生创业提供了便利的政策环境。

(二)高校对大学生进行创业教育与实践指导

高校是大学生创业工作的直接推动者。近年来,各高校纷纷成立大学生创业平台,通过课程培训、项目指导、项目孵化、实体运营等,将一批具有市场前景的项目孵化注册为公司实体,实行商业化运营。比如,华北电力大学坚持“学科支撑、创新引领、创业驱动、服务为本”的工作理念,涵盖项目凝练、孕育、孵化和转化等,构建了“创新为基、创业为魄”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体系。

高校对大学生的创业教育与实践指导主要体现为:一是开展课程培训和创业实践教育,开设了通识性知识、专业技能、管理知识和创业实践等课程,夯实大学生创业的基础知识与实践技能;二是采取项目制,建立由学生处、团委、教务处以及院系等共同组成的创业教育与项目凝练机制,学生处、团委、教务处等各部门根据其职能征集和发布各类创业项目选题(指南),吸纳大学生在专业导师的指导下,以项目为依托,进行创新创业的策划、调研、筹备、试运行和实体运营;三是对入学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予以资金支持,通过大学生创业经费拨款、专项基金、社会投资、校友投资等多元渠道筹措创业资金,为大学生创业提供经济保障;四是配备由企业导师和校内专家共同组成的高规格导师,对项目进行全方位的指导;五是以国际、国家级以及省部级项目竞赛为抓手,鼓励、扶持和指导大学生创业项目积极参与各类竞赛,以此为契机,支持大学生申请专利、撰写调研报告、发表学术论文等,形成高水平的创新创业成果,推动项目质量提升;六是组织大学生参与各类项目推介会和路演,将具有市场前景、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项目推向市场,吸纳企业家和投资者对感兴趣的项目进行洽谈合作,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商业化运营提供市场化的指导和投资支持,实现项目成果的市场转化。

(三)大学生积极投身于创新创业实践

大学生是创业教育的接受者和基本主体,“大学生创业是开辟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干自己从来没有干过的事业,自主生产、经营和管理。”[4]大一适应期,辅导员、班主任以及专业教师利用班会、经验交流会等,对大学生进行目标教育,引导大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确立明确的发展目标。未来发展目标(就业、考研、出国、创业等)作为目标教育的重要部分,经过大一学年的调适期,一般而言,自大二以来,大部分学生已确立了较为明确的发展目标,并主动地关注创新创业竞赛、创业项目征集等信息,一些同学也较早地参与到创新创业项目中。以华北电力大学为例,大学生对创新创业的总体认知与参与状况可归纳为:一是充分地认识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带来的良好机遇,主动关注与之相关的信息,创新创业热情较高;二是以专业知识的提升与应用为基础,以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和竞赛为依托,主动联系导师,自愿组队,积极投身于创新创业实践,并涌现出国际国家级精品项目和优秀成果;三是大学生充分利用学校提供的各类平台和机会,扎实进行技术研发和商业路演,经学校的精心培育,将成熟的项目推向市场,孵化为公司实体,实行商业化运营。由此可见,大学生不再仅仅是书本知识的被动接受者,而且是知识创新和成果创造的重要参与者;不再仅仅是理论知识的受众,而且是创新创业的实践主体;“大学生开办公司”不再是“神话”、“传说”或“另类”现象,而是在国家鼓励和支持下的“新常态”。

二、大学生创业项目商业化运营面临的问题

大学生创业在我国起步相对较晚,尽管政府、高校和大学生对“创业”的热情饱满,但目前发展尚不成熟,特别是离商业化运营存在较大差距,亟待进一步解决。

(一)观念滞后:学习与商业化创业不兼容

深受传统思想文化的影响,人们普遍认为学生的天职是学习,应当“两耳不闻天下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不宜过多地从事社会化程度较高的活动,特别将从事商业活动视为“游手好闲”、“不务正业”。造成这种认识误区的原因在于:首先,中国古代文化中将“商”作为一种“低贱”的职业,与正统观点中“学而优则仕”无法媲美,尽管现代社会并不排斥商业,但人们的思想观念远远没有转变到“学而优则商”上来,何况大学被誉为“象牙塔”,大学生应当“术业有专攻”,静下心来认真学习,做一个名副其实的“读书人”;其次,很多人也片面地将“创业”理解为“销售”,认为推销产品是一件毫无技术含量的事情,大学生不应将美好青春浪费在推销产品上,而且家长含辛茹苦将孩子抚养成人,孩子也经奋力拼搏跨过高考这座“独木桥”,进入大学后就应珍惜光阴,延续长期以来养成的学习习惯,不应参与“商业”类的“邪门歪道”,甚至一些家长对于孩子毕业后从事销售业务,也感觉到“很无颜面”,孩子考上大学时的自豪感蜕变为“脸上无光”;最后,高等教育是专业性教育,大学生在中学阶段从未接触到与专业有关的知识,大学阶段主要是学习专业知识,夯实专业基础,不能“没学会走,就想学着飞”,担心大学生在不具备专业基础的情况下“创业”,不仅耽误专业知识学习,而且无专业基础也就不具备充分的创业能力,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纯属虚度光阴,荒废青春年华。基于这些认识误区,目前尚未完善形成“大众创业”的社会氛围,相当部分人对大学生创业抱着怀疑甚至排斥的态度。

(二)定位不明:大学生创业何去何从

就“大学生创业”自身而言,尽管一些地方出台了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文件和政策,但大学生创业的定位仍不明晰,除了少数项目经过精心培育推向市场孵化为公司实体外,作为创业主体,很多大学生创业者临近毕业时也很茫然,不知何去何从。对大学生创业项目的跟踪和对创业者的深度访谈结果表明,很多大学生的创业动机具有功利性,主要目的在于为保研、评优、出国等增加“资本”;同时,各类官方或重量级的比赛项目对于大学生也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参赛获奖所得到的心理优越感进一步激发了大学生的创业激情。这就导致大学生创业不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除了少数大学生创业者将“创业”作为毕业后持之以恒的“事业”外,大部分大学生只是以参与者的身份投入到创业项目中,他们不具备以合伙人的身份进行创业的责任感,项目进展也参差不齐,很多项目无法取得实质性的突破;“作为最具创新创业潜力且拥有互联网优势的大学生群体,实际执行或参与创业的人数屈指可数,绝大多数毕业生未将自主创业作为其未来职业的首选”,[5]无论是项目负责人还是主要参与者,临近毕业时也往往是“两手准备”,将主要精力投向求职、保研等,如果这些创业项目无法通过恰当的机制吸纳“后继者”,就很可能随着原始创业者“各奔前程”而告终。

(三)资金匮乏:创业运营经费受限

近年来,政府、高校、社会各界纷纷加大对大学生创业的资金扶持力度,这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了一定的经费保障,但对于创业项目而言,资金匮乏仍是制约创业项目发展的突出因素。很多高校对于初次入选的创业项目,资助额为1000元至3000元,主要用于购买必要的器材设备以及前期的调研论证,这对于具体项目的运营而言可谓捉襟见肘。一方面,大学生创业者只能将精力和眼光局限于“大学生”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比如,通过查阅文献资料撰写项目企划、在实验室进行简单的数据试验、撰写分析报告、进行产品设计和技术创新等,他们没有足够的资金进行市场调研、商业化经营和市场额分析等,只能主要在校园内从事创业活动;另一方面,“从家庭来看,经济条件一般的家庭难以提供创业资金,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又不一定有创业意愿,创业资金与创业意愿的不匹配造成创业活动难以展开”,[6]受制于资金,大学生创业项目的培育和成长可以用“异常艰辛”来形容,很多项目的市场前景很好,但大学生自身无法整合社会资源,不能以雄厚的资金和技术实力为基础形成规模,在未孵化成公司实体之前也很难吸纳社会资金的注入,而大学生自身并无经济来源,除了极少数大学生受到家长的经济支持外,大多数大学生创业者毕业时无法将创业项目推向市场,这就导致创业项目的短期化、阶段化甚至被市场边缘化,无法真正地作为市场主体,通过商业化运营参与市场竞争,实现创业的可持续性。

(四)技术主导:市场对接不到位

思想观念、创业定位、资金受限等因素导致大学生创业的一般模式是“走技术路线”,即在校大学生主要运用专业知识从事技术研发与创新,但与诸如“基于网络领域的技术型创业模式”[7]的差距较大。从大学生创业项目的阶段性成果来看,主要分为以下四类:一是经过前期调研分析,撰写商业策划书、实证调研报告、对策建议或者发表学术论文,形成文本成果;二是进行技术研发和产品设计,形成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成果;三是对上述文本成果或知识产权成果进行市场推广,实现成果的市场转化;四是以技术成果为基础,筹措资金,组建团队,成立实体,实行商业化运营。目前,绝大部分创业项目停留在前三类,也就是技术创新位于主导地位,包括知识产权成果的市场转化在内,这些项目距离商业化的“创业”还很遥远。此外,技术研发的周期一般较长,研发成功率也非定数,在短短四年内(大学生创业主要集中在大二和大三两年)实现从“技术”到“创业”的跨越也非易事。“创业”是一种商业化的市场行为,技术主导下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直接参与市场运作的机会很少,很难通过市场经营为创业提供较为持久的流动资金,这就导致创业项目主要只能在校园的封闭空间内向技术纵深方向发展。

三、大学生创业项目商业化运营的培育机制

大学生的主要活动场所是校园,其年龄、知识、性格、阅历等自身特点决定了大学生创业与成熟企业的市场经营存在显著差别,这是大学生创业不容忽视的客观现象。因此,不能苛求大学生创业项目完善达到商业化运营的成熟水平,但作为未来的市场经营主体,大学生创业项目处于“种子期”和“初创期”,应当着眼于“商业化运营”,将着力点放在“培育”上,通过建立科学的培育机制,将创业项目推向市场,并使之尽快地适应市场,在竞争中体现相对优势,从而走上大学生自主创业的道路。

(一)加强“创新+创业”的层级化教育

社会公众的思想观念转变需要较长时期的宣传引导,“由于大学生校内创业实践的蓬勃发展只是近几年的事情,在‘创新向‘创新创业并重的转型期,‘创新驱动型创业模式较为普遍,实质上秉承的是‘创新—创业的发展路线”,[8]但对于大学生而言,应当立足于“互联网+”时代,加强“创新+创业”的层级化教育,培育大学生的现代意识和商业思维,将其长期被压抑的经济意识释放出来,形成对“创业”的立体化认识,从“创新”升华为“创业”,使其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创业”的大潮中,将“创业”作为“事业”去做。这种理念的转变,主要寄寓高校的常态化教育,特别是经济常识和法律知识教育,使大学生深刻地认识到,市场经济环境下,作为自然人的大学生,不仅参与生产和消费环节,而且也是流通环节的“微主体”,无论是在已有企业中从事生产或流通(经营)业务还是自主创业,均属于商事行为,应具备法律风险意识和经济意识;而“互联网+”时代的创业,不再是传统的资本密集型或劳动力密集型,而是高智力主导下的创意或服务制胜,“小而精、求品味、重品质、个性化定制”成为现代消费的一大趋势,“谁运营了创意,谁就抢占了先机”,当代大学生应充分发挥“创新”优势,将创新成果及时地投向市场,运用商业思维去经营创新成果,实现“创新”与“创业”的对接。为此,专业课教学中,可加入适度的技术前沿教育,解析具体技术的发展趋势和市场前景,帮助大学生激发创新闪光点,捕捉商业化运营的可行性,作为创业项目的重要来源。

(二)探索创业项目与企业运营的实质对接

目前,很多高校建立了与企业的密切联系,聘请著名企业家作为大学生创业的企业导师,进行商业化运营的指导;鼓励或组织大学生深入企业实习或见习;毕业设计环节,吸纳企业导师进行毕业指导,等等。这些举措,对于提升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具有积极意义,但对于大学生创业而言,一方面,企业导师的创业指导主要侧重于技术评估和商业化经营的一般模式,缺乏针对性,大学生也缺乏亲历体验;另一方面,大学生企业实习或见习,主要获得的是直观感受,而无法深入了解企业运营的真实状态,导致“创业教育实施方式与社会实践脱节”,调研数据表明,“有48.9%的学生听过相关讲座,28.6%的学生参加过创业社团,有 21.7%的学生在校接受过创业课程教育,仅有 0.8%的学生参加过创业实践活动”。[9]这导致当前高校与企业的合作,无法满足大学生创业的个体化需要。为此,可探索建立创业项目与企业运营的实质对接机制,鼓励大学生利用暑假、寒假等,深入与创业项目最密切的企业,共同做项目,通过这类企业“以老带新”,从模拟实训迈向“借壳”运营,帮助大学生熟悉企业运营的具体流程、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真正地参与到企业运营中,然后进一步凝练项目方向,甚至作为毕业设计的选题来源。在创业项目与企业运营的实质对接和良性互动中,指导大学生创业者明确未来的商业化运营方向,比如加盟该企业、技术入股经营该企业或明确市场定位独立创业等,实现创业项目商业运营模式的多元化。

(三)推进创业项目过程管理的市场化

推进创业项目与企业运营的实质对接机制建构。由于企业与创业项目在业务、技术、市场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同质性,这不仅便于企业对创业项目的市场化指导,而且一方面,企业可将创业项目作为自身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类似于在高校的一个实验基地),将自己所需进一步研发和论证的项目交由大学生创业者去做,企业对创业项目的事实予以市场化指导,促使项目目标最大限度地与市场需求相契合;另一方面,大学生创业者可充分利用企业提供的项目运营机会,与市场保持“零距离”接触,使项目成果不仅具有创新性,而且具有较强的应用价值。就项目管理而言,企业导师不再仅仅是项目指导者,或者受高校之邀为创业者做讲座等培训,而且对项目发展负有伦理责任,大学生创业项目作为企业核心业务在高校的一个分支,这能督促企业导师以企业家的责任感对待创业项目,避免大学生凭借“一腔热血”在茫茫市场中摸索。为此,对于高校和大学生创业者而言,重点在于凝练项目主题和寻找适合的企业,然后与企业建立实质性合作机制,创业项目孕育阶段,可将之定位为企业外驻高校的一个项目部或分公司,采取市场化的过程管理和运营,创业项目孵化成功后,根据合作协议,选择适合的商业运营模式,将之推向市场,实现创业项目的实体运营。

(四)完善大学生创业支持的配套机制

大学生创业需要多方面的支持,对于创业者而言,首先应当牢固树立团队合作的理念,切实克服“单打独斗”或“一枝独秀”的思想,尽可能地向社会借力,寻求资源的最大限度整合。就支持机制而言,主要包括:一是高校内部、同一区域高校乃至行业或跨行业,逐渐建立不同层级的创业联盟,以项目制的形式灵活整合资源,实行资源共享,最初可在高校内部深化创业俱乐部的运行模式,各个创业项目团队之间进行技术、信息、人才等方面的共享互用。二是建立完备的治理结构,实行创业项目内部的准公司化运营,高年级创业者在离任之前,必须完成创业项目的新老交接,保证项目运营的可持续性。三是高校可探索实行完全的学分制,对于有志从事创业的大学生,经家长同意,办理无期限的休学手续,为其创业提供时间和精力保证;创业者复学修学分时,对其实行社会化管理,按学分收费,只要达到课程合格要求就计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则授予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即授予相应的学位。四是资金支持方面,应当深刻认识到,“大学生创业政策的基本目标在于纠正市场的外部性与不完全竞争性,促进大学生创业”,[10]因此,资金支持可实行阶段化管理,处于项目策划孕育期的经费,通过政府和高校予以资助;对于与企业建立实质对接的项目,可通过协议方式吸纳企业资金;对确有市场前景、具有继续支持价值但尚未寻求合适的企业支持的创业项目,高校可以股权投资的方式予以支持,孵化为独立的公司实体运营后,高校转让股权撤出项目。

四、结论

建立大学生创业项目与企业的实质性合作与对接机制,是以商业化运营模式进行创业项目培育的可行路径。由此构建的基本框架是:大学生入学后,通过专业课老师和创业指导课程等,发掘创业苗子,并在导师的指导下,确立适切的项目主题;然后通过遴选机制,对于入选大学生创业平台的项目,高校予以前期的资金、培训等支持,同时引导大学生搜索与项目主题相关的企业,通过路演和洽谈,建立与企业的深度合作机制,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项目的市场需求),通过创业项目进行企业在技术、管理、市场等方面的专项或综合性需求的实验或试点,进而争取企业资金的支持,并采取商业化运营;对于尚未与企业建立合作机制的创业项目,高校可通过创业平台,向校内课题组以及企业等进行推介或予以后续支持,促进创业项目不断走向成熟,最终达到孵化为商业化运营的实体。

参考文献:

[1]姚毓春,赵闯,张舒婷.大学生创业模式:现状、问题与对策——基于吉林省大学生科技园创业企业的调査分析[J].青年研究,2014,(4).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J].中国大学生就业,2015,(11).

[3]金丽,刘继伟,杨鑫.我市“创业就业三年行动计划”启动[N].保定日报,2016-04-01(01).

[4]吴方鹏.应用型本科大学生创业创新培养模式的探讨[J].中国教育学刊,2015,(S2).

[5]刘敏.大学生创业意向及其影响因素分析[J].创新与创业教育,2016,(1).

[6]马亮,朱剑平,陈琦.大学生创业瓶颈及优化机制研究[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6,(3).

[7]孙建萍,大学生创业实践模式分析[J].对外经贸,2012,(1).

[8]陈焘,李柏红.大学生创业项目孵化运营的法律解析[J].陕西行政学院学报,2016,(1).

[9]李鹏.大学生创业教育的实证研究及发展路径——基于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的分析[J].中国成人教育,2015,(19).

[10]钟云华,吴立保,夏姣.大学生创业意愿的影响因素及其激发对策分析[J].高教探索,2016,(2).

[责任编辑、校对:杨栓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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