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酷青春与怀旧之美
2016-10-22赵勇
财经 2016年24期
赵勇
“青春的岁月像条河,流着流着就成浑汤了。”《喀什噶尔》写的是这条河成为浑汤之前的状态
读完王刚的《喀什噶尔》(《当代》2016年第1期),我决定果断下单,把他的《英格力士》买回来。不仅仅是因为《喀什噶尔》之下有这样的提示语——“《英格力士》的姊妹篇,青春痘时代的青春痘祭”,更主要的原因是阅读《喀什噶尔》,让我对王刚的写作充满了信心。
王刚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子弟,1976年参军,成为新疆南疆军区文工团的一员。而小说中的主人公“我”(王迪化)17岁时带着一管长笛入伍,与作者的经历基本重合。所以,这应该是一部自叙传色彩颇浓的小说。参军的第二天,“我”恰好赶上了一次公判大会,也第一次见到了王蓝蓝。但“身边有无数的声音在咒骂她,说她是一个破鞋。在我青春的时候,破鞋是一个让我又冲动又忧伤的词汇。冲动是因为美丽,忧伤也是因为美丽”。就这样,王刚似乎是漫不经心地开始了他的讲述。
但这部小说并非是“我”与王蓝蓝的故事(虽然二人也有故事),而是一群文艺兵之间的故事:14岁的华沙是出色的手风琴手;艾一兵是“我”的梦中情人,为了表现进步,她总是早早起床打扫男女厕所,也总是把请战书写成血书;欧阳小宝想成立“捉奸队”,甚至要把“我”发展成队员。他们果然“捉”了老兵龙泽和乔静扬的“奸”——二人演出间隙在幕布后面接吻。于是乔静扬被处理复员,龙泽因揭发有功,暂留部队。但因他总是入不了党,怀疑有人整他,最终拿枪开始报复。
“我”的故事自然更是丰富:想着王蓝蓝,恋着艾一兵,尾随少妇周小都去电影院看《简爱》,读完契诃夫的小说活学活用……尽管各个小故事比较欢乐,但整个大故事却是以悲剧告终的。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