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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化的法律问题探究

2016-10-21宋丽平

法制博览 2016年6期

宋丽平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得的成就大家有目共睹,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它越来越难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它的局限性也日渐突显,不能赶上时代的步伐。此时,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化制度应运而生。广东省南海市、浙江等试点对此制度的成功运行,证明了此制度在土地利用的规模、程度、流转等方面都有着较大优势,但它还处在探索阶段,各学者对其进行的理论研究,还不够深入和具体,在一些地方还存在着不足和空白,而且实践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改进完善。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化;土地流转;股份合作经济组织

中图分类号:D92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6)17-0180-02

近些年来,三农问题早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土地问题,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化制度成为了人们茶余饭后热议的话题,我国广东省南海市、浙江等地区试点的成功运行,证明了此制度的优越性,也进一步促进了此制度的优化与发展。一、理解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化

在学术界对于此制度的名称众说纷纭,主要有两种叫法,一种是土地股份合作制①另一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化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②。但无论其外在的名字是什么,都不影响我们对其内容和实质的认识了解。

本文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化的理解是,它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对换股权化经济组织中的股权,由股权化经济组织对土地进行经营管理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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