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侵权案件中替代责任的适用
2016-10-21卢敏明
卢敏明
摘要: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侵权案件不断增加,并且呈现新形式,这些新案件的出现不可避免的对原来间接侵权责任认定的规则带来冲击。本文从美国Shapiro案入手,着重分析在网络环境下替代责任的适用性以及认定标准,并结合我国的立法背景,对网络侵权案件中替代责任的认定作深入的分析。
关键词:Shapiro案;网络侵权;替代责任
中图分类号:D923.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6)17-0176-02
一、美国Shapiro案及其引发的思考
Shapiro案是一个经典的关于替代责任的案例。原告Shapiro是涉案音乐的版权人,被告是Jalen和H.L.Green Co.Inc.原告起诉称:Jalen在其经营活动中,未经原告的许可,制作和销售含有原告歌曲内容的盗版唱片,构成版权侵权。同时,原告还起诉Green,认为Green存在销售、帮助或者积极参与销售盗版唱片的行为,也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案一审法院认为,Jalen未经许可制作、销售盗版唱片的行为构成侵权,应当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原告法定许可费用和损害赔偿金,但是,由于Green并没有实际参与盗版唱片的销售,不对Jalen的出售行为负责,所以无须对原告承担法律责任。原告不服,提起了上诉。
上诉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发现:Jalen和Green之间的协议约定Jalen和他的雇员必须遵守Green公司的规章制度;Green公司有权随时开除任何行为不端的雇员;Jalen的唱片收入由Green保管,并且从中扣除10%-12%作为回报。基于上述事实,上诉法院认为Green公司虽然没有积极参与盗版唱片的销售,但是其有能力控制Jalen的直接侵权行为,同时又从侵权行为中获得了明显而直接的经济利益,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里的法律责任就是本文所要讨论的替代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