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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探析

2016-10-21雷霞

中文信息 2016年6期

摘 要: 青海省海南州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活动中,把强化藏传佛教寺院管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取得了显著成效。

关键词:民族团结进步 藏传佛教 寺院管理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6)06-0339-01

海南州紧密结合实际,按照“管好寺院、育好僧人、抓好队伍、创好路子”的思路,坚持教育和管理并重,寓教育与管理之中,扎实推进寺院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和制度化,建立和完善了管得了、管得住、管得好的新机制,有效地维护了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一、基本情况

海南州国土面积4.45万平方公里,辖共和、贵德、贵南、同德、兴海5县,36个乡镇,424个行政村, 45.43万人,有藏、汉、回、土、蒙等28个民族,藏族占总人口的65.1%;有藏传佛教寺院141座(格鲁派87座、宁玛派46座、噶举派1座、苯波教7座),教职人员8960名(其中居家僧人1306人),依法认定活佛156人。藏传佛教信教群众约20余万人。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创新思路,明确寺院社会管理职责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决定精神,州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州、县层层成立寺院社会管理领导小组和藏传佛教工作领导小组,常委会经常听取藏传佛教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是梳理出涉及寺院基础设施建设、教务管理、思想教育引导、社会保障和民生改善等领域的20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党委3个部门和政府18个部门,提出了“八有三通一无”工作目标,建立了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形成了党委领导,统战部门综合协调,责任单位履职尽责的寺院社会管理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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