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育以“美”立教的美学思考
2016-10-21朱雅芸
文艺生活·中旬刊 2016年7期
朱雅芸
摘 要:本文从音乐美学以及教育美学的角度思考,作为音乐教师,如何使教学能引导学生真正“审”出音乐美的本真,从而不断提升学生的审美能力,达成以美育人的教育目标。
关键词:音乐教育;音乐美学;以美立教;美育
中图分类号:G4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6)20-0237-01
在“以审美为核心”的学校音乐教育基本理念下,教学能引导学生真正“审”出音乐美的本真,从而树立学生的正确审美观念,并提升其审美能力,这是我们教学的主要目标。从音乐美学的角度,我们可以思考如何将音乐的“美”传递给学生,使学生心中树立音乐的“美”,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的是,如果在音乐教育中使用的方式和手段不“美”,那么也很难引导学生真正“审”出音乐的美。
对于音乐之美,如何“审”这个问题,在音乐教学中其实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教师如何“教”,具体说是如何引导学生审美这一问题,另一方面,是学生如何“学”,即如何体验音乐的美这一问题。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大体都指向“音乐”的教学。而无论是是“教”与“学”,音乐的美又是学生理解和体验的关键。我们如何能引导学生体验音乐的美,让他们能充分并且有成效的去感受呢?可以说,若是继续从音乐美学的角度思考,仍有两个原理给人以启发。
一、音乐美学“陌生化”原理给予的启示
在音乐创造形式中,“文艺创作的根本目的在于审美过程,审美感知来自于艺术形式的陌生化,能够使人们延长审美期待与审美感知的艺术作品,就应该在艺术形式上力求新鲜感,这是人们对已经熟悉事物的旧形式的一种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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