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的思考
2016-10-21刘晶
大经贸 2016年7期
关键词:管理
【摘 要】 在去年刚举行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国家提出要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将基层环保工作的监测监察执法权收归省级环保部门统一管理。当前该制度还处在试点阶段,当中涌现了诸如环保机构人员编制问题、与各部门协调配合等问题,但社会各界普遍认为其能增强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统一性、有效性和权威性。
【关键词】 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 垂直管理
最近几年,我国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和攻坚时期,环境问题是改革期间绕不开的重要问题。环保效率低下的问题由来已久,而且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执法制度也刚出于试点阶段,在推行过程中仍旧存在诸多的现实问题。
一、省级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释义与优点
(一)、省级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定义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要求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这一制度的实质是市县环保部门下属环保监测监察机构归属省级环保部门下的环保监测部门的直接管理,且市县环保监测监察机构人员和经费也由省级财政负责拨付。地市级环保局处于省级环保部门以及地方政府共同领导下,而县级环保局则只是地市级环保部门的派出机构。
(二)、省级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优点
环保问题一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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