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如何阻止业主恶意兑现保函
2016-10-19陈斌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16年6期
陈斌
[摘 要]随着国际合作的拓展和深入,中国企业“走出去”,以及对“一带一路”国家的基础设施投资,在带来显著效益的同时,也产生了一定的风险和损失。如何防范风险已成为推进“走出去”战略及“一带一路”建设中必须思考的问题,一定要既算政治账又算经济账,强化风险防控能力,加强案例分析和经验总结。
[关键词]履约保函;业主;保函;恶意兑现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06.088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06-0-01
通常,国际工程总承包合同需提交10%预付款保函,10%的履约保函,额度相当大,如何防止业主恶意兑现保函,降低履约风险,有必要加以研究。本文以笔者经历的印度项目为例,以阻止业主恶意兑现保函预案为目的,抛砖引玉,以期引起“走出去”企业的关注,共同做好风险防范。
1 整体策划思路
基本流程:选聘知名律师—准备资料—提出诉求申请。
聘请律师向项目保函的司法属地孟买高等法院提出诉求申请,请求法院批准临时中止令(Provisional Stay Order)以制约业主兑现我方保函的企图和行为,如果最终法院认为业主企图兑现保函的事实不足,不同意判决临时中止令,律师将进一步说服法官,请求法院做出“业主如果兑现承包商保函,必须提前15天通知承包商”之类的判决,这样的判决将给我方赢得宝贵的时间制止业主兑现保函的行为。
诉求提出时间:具备条件,适时而动。一方面,我方应做好保函开户行的工作,让开户行和业主银行保持沟通,业主银行在收到业主兑现保函的指令后应尽快通知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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