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营改增”对邮政业的影响
2016-10-19刘姚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16年6期
刘姚
[摘 要]2013年,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營改增”税制改革意在将营业税价内税改成增值税价外税的税收模式,避免营业税重复征收的弊端,有效降低企业承受的税收负担。本文详细阐述了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税制改革内容,同时深入探讨了“营改增”在税收负担、税务管理、邮政企业的竞争力、专业化分工等方面对邮政业的影响,并针对“营改增”对邮政业提出的新要求,提出相应的措施。
[关键词]营改增;邮政业;税制改革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06.008
[中图分类号]F812.42;F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06-00-02
国务院在2013年12月4日宣布将邮政业和铁路运输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新一轮的“营改增”扩围已经来临。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的出台意味着“营改增”试点已进入高潮。邮政企业作为本次税改的主角,必须充分理解税改的政策发展方向,抓住这次税改机遇,及时调整企业的策略,从容应对增值税扩围。
1 邮政业“营改增”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与意义
财税[2013]106号文件对“营改增”税制改革试点通知、“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计税方法、“营改增”试点过渡政策、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税收归属都作出了详细说明。与邮政业相关内容包括:一是对邮政业作出详细严谨的界定,邮政业,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机要通信和邮政代理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