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对集中采购工作的主要影响
2016-10-14顾晨
中国经贸 2016年8期
关键词:实施
顾晨
【摘 要】随着外部市场经济形势的转变与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新《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下文简称《条例》)陆续出台,将政府采购工作纳入预算管理,与政府职能发挥相衔接,并在操作层面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本文着重分析了《条例》对于集中采购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对集中采购具体工作的主要影响。
【关键词】采购;实施;条例
2015年3月1日,《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彰显了集中采购工作当前与今后一段时期的政策方向。《条例》不仅充实完善了我国政府采购法律体系,同时也进一步推进了政府采购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进程。因此,深入学习、研究《条例》的指导思想与重点规定,是强化集中采购履职效能的重要手段。
一、《条例》对于集中采购工作的重要意义
1.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
一直以来,集中采购工作主要依据的法律有《政府采购法》以及《招标投标法》。2014年,新《预算法》将政府采购工作正式纳入其适用范围,明确了政府采购管理与预算管理的结合导向。在此背景下,《条例》严格依据《政府采购法》框架,对采购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细化规定,同时在细节上注重与《预算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与行政法规的衔接,并吸收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和现行规章制度中行之有效的内容,将其上升到行政法规层面予以固定,使采购工作的法律体系更加完善。
2.注重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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