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的解读——基于司法民主的推进与检察机关外部监督的强化
2016-10-14□赵磊
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 2016年5期
□赵 磊
对《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的解读——基于司法民主的推进与检察机关外部监督的强化
□赵 磊
[清华大学 北京 100084]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深化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关键环节。《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旨在加强对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办理活动的监督力度,提高司法民主化水平,明确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理进思路,并从五方面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之改革举措,标志着该制度迈入了全面健全、完善的深化阶段。然而,任何形式、任何内容的改革并非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皆有健全、完善的进步之处。此方案亦然,其未完全解决人民监督员制度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深层次问题,某些规定仍存有值得商榷的地方,整体内容尚有亟待完善的空间。对此,有必要从方案制定目的出发对其进行重点分析和解读,期望能促进对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全面认识和深入思考。
司法改革;司法民主;外部监督;依法治国;正当程序
前言
检察制度改革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人民监督员制度则是深化前者的关键环节。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吸收民众参与司法的一项创新制度[1]。
人类对自由、民主、人权之锲而不舍的追求已成为世界潮流[2]。人类在刑事诉讼中面临的问题基本上是一样的:如何使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处于受约束的状态,从而使公民的自由不致受到恣意的侵犯[3]。《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了有针对性、具体且稳妥的改革举措,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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