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明清建筑中的“物以载道”政治思想
2016-10-12温宏岩黄华明
文化学刊 2016年8期
温宏岩 黄华明
(广东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0)
【文史论苑】
中国明清建筑中的“物以载道”政治思想
温宏岩 黄华明
(广东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0)
在以礼治国的社会中,建筑被赋予了礼制的思想,建筑中“物”的泛在性概念从原本的配属关系中脱离出来,成为承载统治者治国思想的“道”,并建立起一套系统的、自上而下的建筑等级制度。笔者通过对明清时期皇家建筑、官式建筑与百姓建筑的形制进行对比,引申出统治阶级之间、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尊卑关系与伦理道德关系,从而深层次地分析建筑等级制度中蕴含的政治思想。
物以载道;礼制;明清;建筑;政治思想
一、封建礼制下的中国明清建筑文化
(一)礼的范畴
礼的集中表现形式是统治阶级之间与君臣、父子、尊卑相应的等级制度,用来维护其尊卑关系与社会地位的行为方式,并渗透到衣、食、住、行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1]明清时期以“三纲五常”“忠孝”“贞节”为主导的伦理原则依然构筑着“礼”的实质性内容,支配着人们的社会行为。“三纲”是宗法等级原则的集中体现,指君尊臣卑、父尊子卑、夫尊妻卑,处于首位的“君尊”体现出“君权至上”的原则,是对君权的绝对肯定。“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2],通过制定礼仪来调节人们的欲望,区别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贵贱关系,确立等级差别,维护封建政治秩序,形成社会共同遵守的准则。《营造法式》中提出的“等第”思想正是传承中国古代建筑思想中“礼制”观念的集中体现,尤其是对《易》《礼》体系传统的继承和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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