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背景下促进新疆“互联网+外贸”的发展对策研究*
2016-09-29程云洁赵亚琼
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2期
程云洁,赵亚琼
(新疆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12)
2015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1],这一倡议的提出,促使各行各业与互联网的相互融合发展,“互联网+外贸”(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将现代互联网技术和传统的国际贸易相结合,将成为未来各国对外贸易发展的方向。2015年5月12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提出,大力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2]。“互联网+外贸”将成为我国外贸新的增长点。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近年来一些学者专家开始对跨境电商进行研究。钟玲玲、刘嘉旻对B2C跨境电子商务贸易模式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构建基于价值量管理的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模式[3]。廖蓁、王明宇研究认为,发展跨境电商对传统外贸企业转型、进出口贸易稳定发展和扩展市场等具有重要的意义[4]。许欣、董俊鑫对跨境电商对辽宁外贸影响进行了研究[5]。钱锦、孙一鸣以吉林省为例,研究了我国海关对跨境电子商务的监管对策[6]。钟玲玲通过对跨境电商产业链和人才需求分析,提出了学校、跨境电商企业、第三方三方联动的外贸电商人才的培养路径[7]。冀芳、张夏恒对跨境物流和跨境电子商务协同发展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多种跨境物流模式共用的方式[8]。张夏恒对中国跨境电子物流存在困境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对策[9]。
新疆与周边国家具有优越的人文优势、区位优势、政策优势、后发优势等众多优势,但对外贸易并没有得到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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