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选举中投票行为差异研究*
——基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2013的数据
2016-09-20李开琴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4期
李开琴
(福建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福州 350007)
中国基层选举中投票行为差异研究*
——基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2013的数据
李开琴
(福建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福州 350007)
村委会、居委会选举是基层民主的重要内容,而投票行为则是选举中最易测量的重要环节。选取2013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筛选出的10 904个样本进行分析,探讨不同个人背景变量的样本在基层选举中的投票行为是否存在显著差异,以期为中国基层民主建设提供决策依据。结论认为:不同宗教信仰被试者投票行为得分没有显著性差异;有党性身份被试者投票行为得分相对较高,如工会会员、中共党员等;年龄与投票行为得分呈正相关,健康状况和学历与投票行为得分呈负相关。
基层民主; 选举制度; 基层选举; 投票; 村委会; 居委会
1953年《选举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选举制度的建立。从选举方式来看,可分为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直接选举即县、乡级人大代表及村委会、居委会的基层选举;间接选举指全国人大代表、省级人大代表和设区市级人大代表,分别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较之间接选举,直接选举因由全民投票决定了其更能彰显人民民主的本质。本研究选取的对象是村委会、居委会的基层选举。村委会、居委会选举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一种重要方式[2],也是基层群众政治参与的一项重要内容[3],而投票行为则是村委会、居委会选举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4]。投票行为是指具有选举权的选民在村委会、居委会选举中通过投票对候选人、政党和政策表明个人意见(包括支持和不支持)的偏好行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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