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创设“素质学位”比学术学位更有意义
2016-09-19柴福洪
职教通讯 2016年19期
柴福洪
高职创设“素质学位”比学术学位更有意义
柴福洪
学位(Degrees,Academic Degrees),是国家授予个人的一种学术称号,表示其受教育的程度或在某一学科领域里已经达到的水平,或是表彰其在某一领域中所做出的杰出贡献。
1935年4月,当时的中国政府曾仿效英美体制颁布了"学位授予法",对学位授予的级别、学位获得者的资格和学位评定的办法等做了规定,这是中国现代学位制度的开端。由于旧中国教育落后,这项制度最终没有得到认真施行,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仅有232人获得硕士学位。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十分重视研究生教育,1950年即招收研究生。1950年至1965年共招收研究生22 700多人。从1966年后,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中国研究生教育中断了12年之久。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以后,立即恢复了招收培养研究生制度。1980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并于1981年1月1日起施行。1981年5月20日,国务院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制定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的学术标准,中国学位制度从此建立,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自此有了长足发展。近30年来,中国共授予各类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分别达到33.5万、273.2万和1 830万人。
一、高职教育要以素质为本位
目前的高教学位,不足以评定一个学生的品质。知识、技术、能力、学术水平等,都是业务品质,与人格、素质、品行没有关系。从当今社会实践看,整体意识是:“态度好、能力强的人,都被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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