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贯彻落实慈善法重点关注的七个问题

2016-09-19北京市民政局研究室

中国民政 2016年16期
关键词:信息

北京市民政局研究室

贯彻落实慈善法重点关注的七个问题

北京市民政局研究室

2016年9月1日,慈善法正式实施。民政部门是慈善事业主管部门,落实慈善法责无旁贷。北京慈善事业基础好、潜力大,必须高起点、高标准地贯彻实施,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为贯彻落实好慈善法,促进首都慈善事业加快发展,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建议重点关注和解决以下七大问题:

一、制定慈善组织及公募资格的认定细则

慈善组织认定是慈善组织享有“慈善”冠名权、免税资格和募捐资格等的前提条件。虽然慈善法对慈善组织进行了明确界定,但由于慈善活动形式多样,领域广泛,内涵、外延和边界复杂,亟待建立健全慈善组织认定标准、程序和管理办法。

一是认定标准。把握好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即所服务的受益人应当为不特定的多数人,并且不以营利为目的。重点通过对慈善组织申报的或已开展活动项目进行甄别。

二是认定程序。建议对慈善法出台前成立的社会组织,通过财务审计、受益人访谈等途径进行公益性评定,评定符合条件的可转登记为慈善组织;对新申请成立慈善组织的,通过审查其宗旨、组织章程、组织机构等,符合条件的给予直接登记。

三是后续管理。完成慈善组织认定并依法登记后,应及时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确保慈善组织依法享有相应权利,接受监管。对于违反法律规定开展活动的慈善组织,严格实施行政处罚,直至吊销登记证书取消其主体资格。……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信息
订阅信息
展会信息
信息超市
展会信息
展会信息
展会信息
展会信息
展会信息
信息
健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