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社会背景下的政府治理研究
2016-09-16孙悦津董德利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2016年4期
孙悦津,董德利
(山东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济南 250014)
转型社会背景下的政府治理研究
孙悦津,董德利
(山东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济南 250014)
政府在理论上应有的“正义之剑”往往成为现实中的“掠夺之手”,与其将善治政府作为政府治理的逻辑起点,不如从治“恶”出发,更有助于深刻理解政府行为、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行为边界。实际上,市场经济是嵌入到社会当中的,市场和政府之间是一个相互适应的过程,政府的行动既要与其能力相适应,更应该将职能集中到核心公共产品和服务上,建立市场运行的制度基础,遵从法制,引入竞争机制,扩大公民社会的参与。
政府治理,市场,强化市场型政府
对现代社会来说,政府必不可少。没有高效、廉洁、负责任的政府,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都是不可能的。然而与政府相关的机构臃肿、国有企业垄断、公共部门服务低效、腐败等一系列问题,使得政府在理论上应有的“正义之剑”往往成为现实中的“掠夺之手”。在转型社会背景下,深刻理解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探索政府治理的制度基础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研究综述
按照社会学学者的论述,所谓社会转型,一是指体制转型,即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二是指社会结构变动,即不仅是某些单项指标的实现,更是一种整体和全面的社会结构过渡,具体内容包括结构转换、机制转轨、利益调整和观念转变;三是指社会形态变迁,即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封闭性社会向开放性社会的变迁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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