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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锋与嫂子私通,会受什么刑罚?

2016-09-14

南都周刊 2016年17期

吴钩

王家卫电影《东邪西毒》中的欧阳锋(左)。

奸情与爱情一样,都是文学作品永恒的主题。《水浒传》里好几位好汉,都给戴上了绿帽子,从“病关索”杨雄,到河北大员外卢俊义,再到梁山第一把手宋江。而最著名的绿帽子,是潘金莲与西门庆联袂奉送给武大郞的。金庸武侠小说也隐藏着好几个通奸偷情的故事,如《射雕英雄传》里的欧阳锋,与嫂子私通,还捣鼓出一个私生子欧阳克;《天龙八部》中的马夫人康敏,生性放荡,与丐帮执法长老白世镜勾搭成奸,害死了丈夫——丐帮副帮主马大元。

《射雕英雄传》的故事背景为南宋,《天龙八部》的故事背景为北宋。我们知道,中国的法律,从先秦时期直至民国时期,都保留着通奸罪。那么在宋朝,一对男女如果被发现存在奸情,会受到怎么样的刑罚呢?

通奸罪

也许你会毫不犹豫地说,奸夫淫妇会被沉塘、浸猪笼、骑木驴啊。对不起,这说明你戏曲小说看多了,被编造故事的小文人带进阴沟里去了。

根据《宋刑统》,“诸奸者,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二年”。通奸的男女不会被浸猪笼,或者骑木驴,而是各判一年半的有期徒刑,如果当事女性有丈夫,则再加半年刑期。也就是说,假如白世镜与康敏没有谋杀马大元,仅仅是通奸的话,即便被告上法庭,也只是获刑两年而已。

而且,对于通奸罪,宋政府又创造性地立法规定“奸从夫捕”。什么意思?即妻子与别人通奸,要不要告官,以丈夫的意见为准。这一立法表面看起来似乎是在强调夫权,实际上则是对婚姻家庭与妻子权利的保护,使女性得以避免受外人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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