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PPP的现实意义
2016-09-12
首席财务官 2016年15期
推行PPP的现实意义

《PPP的中国逻辑》
作者:蒲坚 孙辉 车耳 张偲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定价:45.00元
尽管《预算法》(2014年修正)赋予地方政府举债权,从制度的顶层设计高度杜绝了地方政府性债务、地方政府负债债券化、隐性地方政府债务显性化,初步解决了自1995年开始实行的《预算法》存在的对地方政府预算约束力不强、地方财政纪律不严、中央权威不足信等问题。但是,地方政府债务债券化存在中央政府或有债息风险加剧的可能。其内在机理如下。
地方政府债务总量已经通过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量的方式全部予以显性化,那么地方政府债券利率水平将直接决定地方政府的债息负担。这一步看似已经解决了地方政府债务和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不明,地方政府债息负担难以准确估算,地方财政可持续运行面临威胁的老问题,实则不然。稍微回顾近几年来我国政府债券管理历史,我们将不难发现,自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制度开启以来,地方政府债券利率一直在财政部的呵护下处于低水平,但这种模式随着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量的逐年增加已经受到了挑战,2015年3.2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置换计划推出之后,我国债券资本市场的承受力极限受到各方面关切,一旦当前地方政府债券利率的定价模式难以为继,或者国际宏观环境风云突变,地方政府将面临巨大的利率风险,一样可以给中央政府造成巨大的或有债息负担。
在PPP模式下,无论是中央政府信用还是地方政府信用,(从理论上讲)都与PPP项目公司发行的项目收益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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