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毕竟不是娜拉
2016-09-07陈肖人
南方文坛 2016年4期
陈肖人
有朋友向我推荐看百色一位女作家陶丽群《母亲的岛》,我就在网上查找,找到后立即就看了。一边看一边琢磨,文字和生活都比较贴切,人物间的纠葛也有生活气息。第一次接触这位年轻女作家的作品,觉得颇有兴味。读到最后,“母亲”出走,顿时让我惊诧和惊喜,这篇小说的结构了得,几乎是从契诃夫、欧·亨利、莫泊桑的短篇那里悟到的。这种悟道,在广西作家中不多见。令我十分兴奋,立即电话给这位友人,予以称赞。
可是事后仔细琢磨,觉得“母亲”的出走,在现实的农村中,几乎是不可能的事。的确,广西好些地方,因为贫困,男子在当地很难谈爱成婚,有的只好讨个被拐来的外地女子。成婚之后,这些女子成为劳动力和生育的工具。如果生下男孩,丈夫和公婆眉开眼笑,添丁贺喜;如果生下女婴,妻子连鸡汤也不能喝一口。下去如果再生女孩,这个妻子有可能被老公连打带骂,在家里备受虐待。再下去,有可能被迫再嫁别处(或逃嫁别处)。如果还是生女,那这位被拐卖的妇女,很可能无法生存,不是苟延残喘活着,便是拖着一身病残回到故地。如果父母还在,也许还有一线生机;如果父母已逝,“嫁出的女人,泼出的水”,极少有兄弟来帮助你。可说是不想回,不敢回,不能回,也只能惨死他乡。所以,中国自古以来的传统就是“女子无才便是德”。在农村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着猴子绕山走”。女子出嫁以后,视丈夫和孩子为自己的依靠,丈夫和儿子便是她的命根,再苦再累也心甘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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