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社区就医居民对家庭医生契约服务的认知情况及签约意愿调查分析
2016-09-05潘候梅史建平李卫星
新疆医科大学学报 2016年6期
关键词:服务
潘候梅, 史建平, 李卫星
(1新疆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乌鲁木齐 830011; 2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乌鲁木齐 830063)
乌鲁木齐市社区就医居民对家庭医生契约服务的认知情况及签约意愿调查分析
潘候梅1,2, 史建平2, 李卫星2
(1新疆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乌鲁木齐830011;2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乌鲁木齐830063)
目的了解乌鲁木齐市社区就医居民对家庭医生契约服务的认知情况及签约意愿,为当地发展家庭医生契约服务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方法采用自行设计的调查问卷,随机抽取乌鲁木齐市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患者500名,调查其对家庭医生的了解程度、签约意愿、签约时考虑和担心的因素以及签约意愿的主要影响因素。 结果所调查的社区就医居民中签约率为75.81%,签约时主要考虑因素为社区医生的医疗技术水平(73.39%),签约意愿的主要影响因素是文化程度、职业、医疗保险类型、对家庭医生制服务的知晓程度、就诊是否便利以及对社区首诊的接受度。 结论若要可行地推广和开展此项工作,应加强宣传、提高医疗水平和建立社区诊制度。
社区就医居民; 家庭医生; 认知; 签约意愿
2011年7月,国务院出台的《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建立全科医生制度是促进医疗卫生服务模式转变的重要举措,实行全科医生签约服务是医疗卫生服务的发展方向[1]。家庭医生契约服务主张以社区卫生服务团队为核心,在充分告知、自愿签约、自由选择、规范服务的原则下与居民家庭签订服务协议,为居民提供主动、连续、综合的责任制健康管理服务[2]。……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