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支付与商誉高估
——基于创业板企业
2016-09-05陈羿擎冯锦琰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16年13期
陈羿擎,冯锦琰,高 楠
(苏州大学,江苏苏州215000)
会计研究KUAIJIYANJIU
股份支付与商誉高估
——基于创业板企业
陈羿擎,冯锦琰,高楠
(苏州大学,江苏苏州215000)
本文通过对2008~2015年间创业板上市企业的收购事项做研究,从其并购重组的交易方式以及被收购企业资产评估等方面入手,定量地分析标的交易价格以及可辨认净资产评估价值与支付方式的直接关系,并以此为基础探寻其对商誉的影响。
股份支付;商誉;创业板
1 新收购企业商誉的形成与股份支付
上市企业的并购是企业扩大规模的重要手段,年财政部制定新的会计准则,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对企业并购这方面的会计核算做出了更接近于国际准则的改变,公允价值这一概念被广泛运用于会计核算,在此基础上,企业并购要求其会计核算形成商誉并列示在合并报表中。同时,自2006年《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实施以来,随着《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继制定或修订,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为对价的并购逐渐增多,目前已成为一种重要的并购交易类型。从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来看,上市公司并购产生的商誉逐年上升,且户均商誉金额较大,尤其是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为对价时,商誉计量问题比较突出,影响了商誉会计信息质量,有待深入研究和改进。
新准则中《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成本大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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