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足球伤害案件的运动技术合规性审查
2016-09-03黄璐
上海体育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体育
黄 璐
(华北理工大学 体育部,河北 唐山 063009)
社会足球伤害案件的运动技术合规性审查
黄璐
(华北理工大学 体育部,河北 唐山 063009)
选择“番禹足球伤害案”“闸北足球伤害案”“浦东足球伤害案”3个典型的社会足球伤害案件,对致伤情形中行为人运用运动技术的具体细节进行分析。认为:法院审理查明的致伤情形事实有限,致伤细节比较模糊。由此提出“合规性问题审查”这一体育法论域的概念。具体到社会足球伤害案件的质证环节,必须确立运动技术规则的重要地位,充分考虑致伤情形与事实中行为人运用运动技术的合规性问题,建立运动技术合规性问题审查程序,经过控辩双方的充分质证,完成经受专业和历史检验的判例。
体育伤害案件;社会足球;运动技术合规性;公平责任原则
Author’s addressDepartment of Physical Education,North Chin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Tangshan 063009,Hebei,China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与社会各领域改革阔步前进,国家体育发展重大政策频出,全民健身、青少年体质健康、足球改革、体育产业和体育消费上升为国家战略,全民体育参与的热情逐渐升温。与全民体育参与相伴而生的身体伤害问题将成为行业共性问题和社会显性问题集中凸显。体育伤害问题的理论与实践在学界有较多的研究成果,具体的体育实践领域包括体育教学、职业比赛、业余比赛、全民健身等方面,具体涉及受害人同意、自甘风险、过错责任、公平责任、损失分担等理论的运用与解释。为聚焦讨论主题,本文选择社会足球伤害案件中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的法院判例,围绕体育伤害案件中运动技术的重要性展开讨论。……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