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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洪灾记忆

2016-09-02唐博

财经国家周刊 2016年16期

唐博

清廷的赈灾持续了一年多,对于稳定灾区经济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

清咸丰五年六月(1855年7月),黄河下游普降大到暴雨,河水猛涨。

六月十九日(8月1日),开封附近的铜瓦厢大堤,再也抵挡不住汹涌洪水的反复冲刷,决口溃坝。仅仅一天时间,原本完好的堤坝,被冲出了七八十丈宽的口子。于是,黄河改道向北,直注直隶、山东境内,夺大清河入渤海。

正如已故清史专家李文海所述,铜瓦厢决口是“近代黄灾史上之重大事件”。

一方面,灾害波及范围广,瞬时冲击力强,灾情十分严重。直隶、河南、山东有40多个州县受灾,县城沦为泽国,受灾人口近千万。另一方面,河道变迁后的几年,蝗、旱灾频仍,疫病不断、粮食歉收、饥荒时有发生。

自此,持续700多年的黄河夺淮入海成为历史。

救灾:缓不济急

这不是清廷第一次遭遇洪涝灾害了。统治这个水旱灾害频仍的帝国,清廷早已形成了一套成熟完备的救灾机制。

六月二十五日(也就是决口后的第六天),咸丰帝收到了首批灾情奏报,并于当日发布六道谕旨,部署防汛救灾工作。此后一年里,咸丰先后发布了40多道谕旨。由于“南岸难以问渡,文报四日不通”,导致水情奏报延误和滞后,使得官府报灾被耽搁多日,救人的黄金72小时几乎浪费。

按照规范的程序,清廷先是派员勘灾,“确查黄水经由之处,将被水灾黎妥为抚恤,无令一夫失所”。 灾情勘定后,清廷就要着手发赈。问题来了:由于镇压太平天国花钱太猛,眼下的户部只剩十几万两存银,形同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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