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与文化〔*〕
——认知科学三个层次的自然文化观
2016-09-01蔡曙山
学术界 2016年4期
○ 蔡曙山
(1.清华大学 心理学系, 北京 100084;2.清华大学 心理学与认知科学研究中心, 北京 100084;3.贵州民族大学 民族文化与认知科学学院, 贵州 贵阳 550025)
·学术探索·
自然与文化〔*〕
——认知科学三个层次的自然文化观
○蔡曙山
(1.清华大学心理学系, 北京100084;2.清华大学心理学与认知科学研究中心, 北京100084;3.贵州民族大学民族文化与认知科学学院, 贵州贵阳550025)
本文讨论自然与文化的关系、文化和文明的关系以及自然与文化和文明的关系,提出人类心智和认知五个层级的划分理论和三个层次的自然文化观,即科学的自然文化观、哲学的自然文化观和宗教的自然文化观。作者重点分析和阐释了老子的宇宙生成论和自然文化观,指出老子的“道法自然”的思想理论是自然文化观的终极真理。本文最后提出作者认同的自然文化观的四个重要命题并进行了讨论:人类与文化是来源于自然并依存于自然的;文化和文明的发展是对自然的消费;以科学技术为核心的现代文明与文化的背离和对自然的破坏;道法自然人类才会有未来。
自然;文化;老子;认知科学;自然文化观
世界上只有两类事物,一曰自然,二曰文化。
自然是一切天然存在的、未经过人类加工改造的东西,如山川河流、风云雷电;火山爆发、江河泛滥;草长莺飞、鳞潜羽翔;冬去春来、寒来暑往。
文化就是人化,它是人所创造的一切东西,如语言文字、篆刻书法;服装饮食、音乐绘画;电灯电话、飞机飞船;战争宣言、和平庆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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