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自主创新发展的财政政策探析
——以珠海为例
2016-08-26彭高旺
财会研究 2016年4期
■//彭高旺
推动自主创新发展的财政政策探析
——以珠海为例
■//彭高旺
创新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动力,坚持创新发展,关键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在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能够而且必须发挥应有作用,帮助自主创新主体(企业或个人)降低成本、增加收益,分担创新主体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而增强创新发展的动力。
自主创新财政政策外部性
党的十八大提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动力。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和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形势下,坚持创新发展,关键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以创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财政作为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在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理应发挥作用。
一、推动自主创新具有战略发展意义
关于创新的涵义,美国经济学家熊彼特认为,创新不单单是技术发明,而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也就是说,创新不仅有技术创新、产品创新,还有服务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组织结构创新,等等。当前我国经济进入增速换挡、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新常态,面临资源、环境、人力资本、基础设施、产品、技术、品牌等诸多瓶颈制约,如何跨国中等收入陷阱,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根本出路还是在于创新发展。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实践证明,“拿来主义”创新远远不能支撑我国的长远发展,也不能从根本上弥补创新“短板”,只有强化自主创新,才能实现从跟随发展到赶超发展乃至引领发展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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