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理解和推进“多规合一”试点工作
2016-08-23周世锋秦诗立张旭亮罗成书
浙江经济 2016年6期
周世锋 秦诗立 张旭亮 罗成书
科学理解和推进“多规合一”试点工作
周世锋 秦诗立 张旭亮 罗成书
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在于解决规划交叉重复等诸多矛盾,增强市县级规划系统性和权威性;弥补纲领性规划指引空白,形成市县域科学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配套推进规划管理机制创新,增强市县级规划实施效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落实用途管制。习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积极推进规划体制改革,探索能够实现“多规合一”的方式方法。2015年初,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确定“多规合一”试点为全国深化改革重点之一;2016年2月,习总书记充分肯定了开化“多规合一”试点工作。为什么需要开展市“多规合一”试点,其目标导向、对策建议是什么?近年来,开化等市县“两规融合”探索已有一定基础,规划管理体系初步建立,为“多规合一”试点创造了有利条件。本文试图通过分析开化个案,寻找“多规合一”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规划工作面临的问题和矛盾
发展规划统领性不强。宪法明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统领性规划,但实践中其统领性尚不够强。一是期限上发展规划短、城乡等规划长,前者难以指导后者。发展规划期限为5年,城乡规划、土地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的期限通常为10-20年,在规划目标、战略任务等方面的指导难以实现。二是内容上发展规划空间约束性偏弱,技术导则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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