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唐代敦煌地区的婚姻文化
2016-08-16仲斐
文学教育下半月 2016年8期
关键词:敦煌
仲斐
内容摘要:敦煌扼丝绸之路的咽喉要道,佛、儒、道等宗教文化在这里杂糅并存。到了唐代,敦煌地区的婚嫁风俗既受到中原传统婚嫁礼仪的影响,又保留了西域少数民族固有的婚嫁习俗,极具地方特色。敦煌地区的婚礼文化、婚姻制度以及离婚现象对于研究我国的婚姻文化史,补充中原地区婚姻资料的不足具有很高的价值。
关键词:敦煌 婚礼文化 婚姻制度 离婚现象
古代的敦煌有着前卫开放的伦理文化,到了唐代受到中原传统“礼乐”文化的影响,形成富有特色的婚俗文化。20世纪初发现的敦煌石窟中的大量壁画、雕塑、典籍和其它资料,都反映出唐朝婚俗文化十分丰富,并且带有西域胡人习俗,因而与中原地区不尽相同。
一、敦煌地区的婚礼仪式
敦煌的婚礼仪式,据P.3284“婚事程式”记载,有:通婚书、答婚书、女家受函仪、成礼夜祭先灵。女家铺设帐仪、同牢盘合卺杯、贺慰家父母语等,这些基本沿袭周代的“六礼”之说。谭蝉雪在其《敦煌婚姻文化》一书中详细论证了S.1725卷为“初唐旧礼”。大体来说,敦煌民间婚礼仪式分为两大阶段,即订婚和成婚。
①订婚
首先,先由男家发出通婚书,有一定的格式,主要包括两大内容:其一是对女方家长的致意问候,这是出于礼节性的客套;其二是另有一“别纸”,这才是正式提出婚事。例如《张敖书仪》有关《通婚书》的记载是这样的:
厶(某)顿首顿首!姻叙既久,倾瞩良深……厶(某)郡、姓名顿首顿首!
别纸厶(某)白第几男……谨因媒人厶(某)氏厶(某)乙,敢以礼请,脱若不遣,伫听嘉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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