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大清:中小型金融机构是互联网金融创新的主体
2016-08-16
银行家 2016年8期
首先,我想说的是,虽然近来P2P平台问题频发,但今天的互联网金融实际上并没有像大家想象的那么差,正如前几年互联网金融刚兴起时并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好一样。这与投资异曲同工,大家都疯狂时应该冷静,而大家都悲观时反而应保持积极的心态,因为这时其实恰恰是能力强的创新公司应该发力的时候。同时,我认为,在中国当前的金融环境下,中小型金融机构应该成为互联网金融创新的主体,以美国为例,很多消费金融科技创新的成功模式都来自于中小金融机构。
互联网金融企业应当重点关注几个指标,第一,用户在线比率,也叫在线渗透率。在互联网金融时代,在线获客的重要性毋庸讳言,然而大多数银行的在线获客率实际上偏低。以阿里巴巴、淘宝、京东等几个电商巨头为例,他们的在线渗透率只有12%左右,这是因为电商所涉领域有限所致。但是互联网金融,例如信用卡业务、保险业务、消费贷款和理财等业务完全可以通过线上来开展,可谓是大有所为。因此,我们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应当关注相关产品的在线渗透率,思考应当如何提高这个指标,向成功者学习有益经验。
第二个指标是获客成本。当前,移动互联网正方兴未艾,通过移动互联网来的客户获客成本是持续在降低的。同样以美国为例,1999~2000年的美国的银行业与中国的银行业现在的情况颇为相似,就是银行开始结合互联网来获取客户。美国的银行通过搜索引擎营销,并与互联网公司进行战略合作,使得其获客成本在短时间大幅降低。……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