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动债转股:为什么?应该怎么做?
2016-08-16时红秀
银行家 2016年8期
关键词:企业
时红秀
2016年7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就2015年底定下的“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重点任务,分别确定了政策着力点。其中指出,“去产能和去杠杆的关键是深化国有企业和金融部门的基础性改革。”对于饱受关注的债转股,这句话意味着什么?应该如何理解?
对政府推动的债转股最需要关注什么?
2016年年初,启动新一轮大规模债转股的话题一度被提起,引发各方热议不断。赞成者出于落实“三去一降”政策的需要,主张通过债转股,微观上帮助困难企业“降本增效”,宏观上降低企业杠杆率。质疑者则关注两个层次的问题:一是要不要动用主权信用和行政手段?也就是说为了企业脱困,会不会再度祭出1998年那次由中央政府推动的行政化债转股?毕竟,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包括一些发达经济体在内的主权信用危机接连发生,大家都警惕公共信用被一再滥用会出现什么后果;改革开放以来,大家深知公权力随意介入民商事关系可能带来的制度性伤害,担心现代市场经济规则的确立遥遥无期。二是既然强调市场化和法治化,需不需要发布行政文件来推动?难道现有的市场机制和法律体系就不胜任吗?毕竟,债权人与债务人为了利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有动力也有能力运用已有的市场规则协商谈判,妥善调整相互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事实上,2014年底长航油运与债权人协商,实施了65亿元左右的债转股。2016年3月,我国最大民营造船企业熔盛重工(“华荣能源”)也与22家银行债权人和1000家供应商债权人达成协议,实施了170多亿元的债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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