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的疑难问题研究
2016-08-13乔娇娇
经营管理者·下旬刊 2016年6期
关键词:主体
摘 要:强奸罪是刑法分论里面一个很重要的罪,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时代的进步,性这一话题越来越年轻化,导致性犯罪也趋向于年轻化。就未成年的强奸罪构成要件的研究却有必要,本文着重论述这个问题。
关键词:强奸罪 疑难问题
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性交或奸淫幼女的行为。强奸罪主要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之中。在强奸罪主体要件上认定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是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随着时代进步,主体认定上存在的争议也越来越多 ,不仅仅满足于年满十四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的男子才能作为强奸罪主体。在当前社会大前提下值得注意的是 ,未成年强奸犯罪案件日益增多,和其他的未成年犯罪案件相比较而言,其具有情节严重、手段残忍、轮奸性突出等特性,由近一年的李某某强奸案引起的社会反响来看,未成年强奸犯罪值得应引起司法界的更多重视。在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下,对于未成年人强奸犯罪的相关研究相对匮乏。故而,研究我国未成年强奸罪认定以及刑罚制度的完善,对于有效预防与矫治未成年人犯强奸罪以及对当前保障人权、构建和谐社会而言都是十分必要的。
一、未成年的强奸罪主体资格认定
在2003年1月,最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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