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营改增”后码头仓储企业应对策略
2016-08-11冯庆国
经营者 2016年9期
冯庆国
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了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此次税制改革影响深远,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作为企业,如何能乘好政策的东风,更好地应对本次税制改革?笔者针对所在的码头仓储企业,谈如下体会:
一、税务风险控制方面
(一)加强发票管理,增加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取的刚性
“营改增”后,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既可以获得进项来抵扣增值税,又可以列支成本来抵减企业所得税,如果无法获得发票,将蒙受双重损失。由于增值税是链条税,如果不重视发票管理取得了虚开或者假冒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随时可能被税务机关处罚;对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也必须谨慎,按照国税发
〔2006〕156号和国税发〔2007〕18号的规定,遵循相关审批程序后才可开具。可以说在目前我国仍处于“以票制税”阶段的情况下,加强发票管理是控制税务风险的重中之重,如果管理不善将面临巨大的税务风险。
(二)密切关注最新法规,加强与税务机关沟通协调
目前正处于全面“营改增”后的过渡阶段,针对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正陆续发布新的法规,码头仓储企业涉及的建筑业供应商众多,应密切关注新法规的动向,把学习法规政策贯彻在税务管理工作的始终,对涉及自身的事项及时按照最新法规要求执行,并积极与当地税务部门进行沟通,针对政策的疑点及具体细节进行咨询、了解,对政策中双方的异议力争与税务机关取得共识,避免今后出现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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