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質素參差不齊
2016-08-11
澳门月刊 2016年8期
由於美容行業服務繁多、產品更是五花八門,儀器也千奇百怪,這種多樣性導致服務成效也截然不同。有人花了大價錢購買高昂的服務,卻一點起色都沒有,有的消費者使用儀器立竿見影,卻無法長久……美容業界向來都是各自經營,在產品、儀器、人員到服務都欠缺規管的情況下,牟利往往成為王道。那麼,對從事美容行業的人員是否應該有個統一的考核標準?對美容過程中所使用的產品、儀器等,是否也應該有個規管呢?
黃潔貞認為,雖然澳門沒有規定美容機構採用統一標準的產品,但也有條例規定在民政總署取得許可的美容機構,不可進口、供應、出售、使用或宣傳藥物, 一些醫院用藥,如肉毒桿菌也只限醫院內使用,意味著任何美容場所使用醫院用藥均屬違法經營。加上如今不少美容機構的產品都是通過網購、代購的方式,數目不多,致使有關部門也無從檢驗。民署定期抽查美容機構其銷售的產品是否符合要求,一般正規途徑輸入的產品、儀器,其品質一定是有保證的,但是那些沒有查到的落網產品,就無法追究。所以無論是店舖巡查還是由他人舉報等方式,都有賴於民署加強執法。
另外,從業人員的專業性尤為重要,倘若毫無專業基礎的從業人員去使用儀器,極易出現使用不當,導致消費事故發生。民政總署負責審核有關牌照,卻對運營方式無統一要求。加上現行並無專業認證的制度,這就對從業人員更加難以監管,建議有關部門要對從業人員進行核查,隨著美容業日新月異的發展,對業界的監管條例,也應該與時俱進,以讓有關部門做到有法可依,保障業界經營和消費者權益,更不應繼續放任美容業遊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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