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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级公益林管理评价研究

2016-08-09张掌林刘永辉

陕西林业科技 2016年3期
关键词:评价指标甘肃省管理

张掌林,刘永辉

(陕西省宁西林业局:陕西 西安 710300)



甘肃省国家级公益林管理评价研究

张掌林,刘永辉

(陕西省宁西林业局:陕西 西安 710300)

摘要:本文以甘肃省国家级公益林管理评价为研究对象,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国家级公益林管理评价指标体系,选取了不同地域、不同生态区位、不同经营形式和权属类别的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县级实施单位,对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工作的落界成图、日常管理、保护管理、资金管理、档案管理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为探索建立国家级公益林管理评价试点制度奠定了科学的基础。

关键词:国家级公益林;管理;评价指标;甘肃省

甘肃省于2004年启动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落实,不但有效地推动了林业分类经营和分区施策,有力地促进了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建设的协调发展,同时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建设和管理也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

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实施以来,补偿基金使用效率如何,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管理成效怎样,成为各级决策、管理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管理,提高国家级公益林管理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政资金项目监管,保障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顺利实施,杜绝和减少国家级公益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建立国家级公益林管理评价试点制度。

1甘肃省国家级公益林概况

2004年完成了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当时有133.33万hm2国家级公益林纳入中央财政第一批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落实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1亿元,同时,省上也建立了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纳入公益林补偿面积4.4万hm2,下达补偿资金297万元。2005年向国家林业局申报天保工程区内新增造林且未享受管护经费的国家级公益林面积,2009年对全省国家级公益林进行了补充区划界定。截至2013年,全省天保工程区外纳入国家补偿公益林面积341.01万hm2、天保工程区内新增造林且未享受管护经费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面积42.83万hm2,省级财政补偿面积7.08万hm2,共计390.91万hm2(不包括天保二期补偿面积),每年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3.8亿多元,涉及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市、区),共120个实施单位。

2评价内容

为了能够全面的反映全省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典型性和代表性,选取5个县级实施单位,基本涵盖了全省不同地域、不同生态区位、不同经营形式和权属类别。

评价工作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选取单位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工作的落界成图、日常管理(含档案管理)、保护管理、资金管理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落界成图评价国家级公益林是否落实到山头地块、生态区位和各类国家级公益林面积是否准确、落界成图是否齐全;日常管理评价国家级公益林管理结构设置、相关管理制度建立、档案建立及更新、相关宣传工作开展、是否开展国家级公益林自查工作、是否开展公益林定点监测、是否按规定上报国家级公益林数据资料等情况;保护管理评价管护情况检查验收情况,毁林案件和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管护效果情况,管护协议、管护人员落实、巡山记录等管护制度落实情况;资金管理评价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拨付及执行进度、资金使用规范性等情况;档案管理情况对调查单位的档案及管理进行文案调查,并做出评价[1]。

3管理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与评分标准及评价方法

3.1评价原则

3.1.1坚持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的原则评价工作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重点评价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落实情况、国家级公益林的管护情况。

3.1.2坚持科学合理、注重实效的原则评价指标体系总体结构要合理设计,体现出指标分类的科学完整、使用规范和真实可靠以及内在逻辑性和分类完整性,以便能准确地反映各地对国家级公益林的管理、管护。

3.1.3坚持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生态公益林补偿的实际绩效有的可以直接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有的只能靠人为的判断。定量指标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如评价的公允性受样本测算额影响,而定性指标的局限性主要来自评分者的评分标准差异。因此必须将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实事求是地反映国家公益林管理的实施效果[2-3]。

3.2评价指标与评分标准

遵循相关性、重要性、系统性和经济性的原则,结合国家级公益林管理的特点,从可操作性出发,制定《甘肃省国家级公益林管理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4](详见表1-5)。

表1 国家级公益林管理评价综合评分权重指标

表2 落界成图评分指标

续表2

评价因子评分标准采伐4未采伐的得4分;违法采伐的不得分,合法采伐的得2分。火灾3未发生火灾的得3分,发生火灾的不得分。病虫害3未发生病虫害的得3分,发生病虫害的不得分。3.落界成图成果的完备性15所有资料齐全的得15分,每缺一项扣5分。

表3 日常管理评分指标

表4 保护管理评分指标

表5 资金管理评分指标

3.3考核等级

甘肃省国家级公益林管理评价根据综合得分进行总体评价,综合得分≥9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为合格,<60分为不合格。

3.4评价方法

采取查阅资料、抽取样本和现地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落界成图、资金管理、档案管理采取全面查阅资料的方法进行检查,有关制度、文件、数据库、档案等以县上检查为主。日常管理和保护管理采取抽取样本、现地检查的方法。

样本抽取每个县抽取3个乡(镇、场),每个乡(镇、场)抽取3个村(营林区),每个村(营林区)抽取5名护林员或经营户,在抽中村(营林区)抽取5个国家级公益林小班进行检查,抽中国家公益林面积不小于该县国家级公益林面积的5%。;上年度补植,抚育,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道路维护、围栏、隔离带、管护站点等基础设施实施项目全面检查。

4评价结果

4.1落界成图评价

4.1.1落界的完整性评价单位综合得分25分,占落界的完整性得分的100%,说明国家级公益林小班全部落实到山头地块。

4.1.2落界成图的准确性评价单位综合得分51.8分,占落界成图的准确性得分的86.3%。康县最高为58分,崇信县最低为42分。

4.1.3落界成图成果的完备性评价单位综合得分15分,占落界成图成果的完备性得分的100%,说明面状矢量数据等完备准确。

4.2日常管理评价

4.2.1人员配置评价单位综合得分5分,占人员配置得分的100%,说明各级人员配备到位。

4.2.2相关制度的建立评价单位综合得分5分,占相关制度的建立得分的100%,说明各项制度建立的较好。

4.2.3资源变档评价单位综合得分15分,占人员配置得分的100%,说明按年度进行了资源档案更新。

4.2.4自查工作评价单位综合得分14分,占自查工作得分的93.3%,清水县得分10分,其余全部为满分。

4.2.5宣传工作评价单位综合得分3.6分,占宣传工作得分的72.0%,清水县、临泽县和康南林业总场得分5分,康县得分3分,崇信县不得分。

4.3保护管理评价

4.3.1管护合同评价单位综合得分18.2分,占管护合同得分的91.0%,崇信县得分11分,其余单位管护合同全部签订。

4.3.2管护责任书评价单位综合得分17.8分,占管护责任书得分的89.0%,康县得分5分,其余单位满分。

4.3.3岗前培训评价单位综合得分8.1分,占岗前培训得分的81.0%,崇信县得分4分,清水县得分8分,康南林业总场得分8.7分,其余为满分。

4.3.4定期考核评价单位综合得分8.8分,占定期考核得分的88.0%,崇信县得分4分,其余为满分。

4.3.5护林管理评价单位综合得分27.2分,占护林管理得分的90.7%,崇信县得分17分,临泽县得分29.3分,其余为满分。

4.3.6毁林案件评价单位综合得分9.6分,占毁林案件得分的96.0%,临泽县、康南林业总场得分9分,其余为满分。

4.4资金管理评价

4.4.1财务制度评价单位综合得分6.8分,占财务制度得分的68.0%,临泽县、清水县为满分,康县得分6分,康南林业总场、清水县得分4分。

4.4.2资金拨付进度评价单位综合得分5.6分,占资金拨付进度得分的58.0%,临泽县、清水县、崇信县和康南林业总场按时拨付资金,清水县、康县没有按时拨付资金不得分。

4.4.3补偿资金使用评价单位综合得分12分,占补偿资金使用得分的60.0%,康南林业总场得分20分,其余各县得分10分。

4.4.4是否挪用或占用补偿基金评价单位综合得分10分,说明各单位没有挪用或占用补偿基金。

4.4.5是否按规定使用评价单位综合得分18分,占补偿资金使用得分的90.0%,康县得分10分,其余各单位为满分。

4.4.6争取专项工作经费评价单位综合得分7.8分,占争取专项工作经费得分的78.0%,康县得分4分,清水县得分5分,其余各单位为满分。

4.4.7人员工资发放评价单位综合得分10分,占人员工资发放得分的100.0%,说明各单位按时足额发放人员工资。

4.4.8聘请人员情况评价单位综合得分8分,占聘请人员情况得分的80.0%,崇信县、临泽县得分5分,其余各单位为满分。

4.5档案管理评价

档案管理分值100分,评价单位综合得分84分,占档案管理得分的84.0%,崇信县得分50分、康县得分80分,康南林业总场90分,其余各单位为满分。

4.6综合评价

甘肃省国家级公益林管理评价综合得分86.7分,管理评价等级为良好。其中康南林业总场得分95.2分,临泽县得分92.3分,管理评价等级为优秀;清水县得分89.8分、康县得分83.5分,管理评价等级为良好;崇信县得分72.5分,管理评价等级为合格。详见表6。

表6 国家级公益林管理评价综合得分表

5评价结论

管理评价结果表明,甘肃省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工作总体上成效显著,政策实施效果良好,组织和机构健全,制度建设完善,管护责任基本落实,资金运转基本正常,有效的管理和保护了国家级公益林,起到了遏制生态环境恶化、保护生态多样性和促进生态安全的重要作用,发挥了生态公益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 考 文 献

[1]李土生,陆献峰,周子贵.公益林管理指南[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10.

[2]苑金玲,周学安.水源涵养林效益计量指标体系研究[J].沈阳农业大学学报,1998.29(2):152-157.

[3]余新晓.水源保护林培育经营管理评价[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1.

[4]国家林业局.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S],2008.

收稿日期:2016-03-08

作者简介:张掌林(1960-),男,陕西扶风人,林业工程师,主要从事林业资源调查和规划设计工作。

中图分类号:S 7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2117(2016)03-0055-05

Evaluation on SateWelfare Forest Management in Gansu Province

ZHANG Zhang-lin

(NingxiForestryBureau,Xi’an,Shaanxi710300)

Abstract:The national welfare forest managementin Gansu province was evaluatedusing the method of quantitative and qualitative analysis.A set of scientific and reasonable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for evaluating the national welfare forest management based on the selection of the different regions,different ecological niches,different forms of management and different tenureships of representative units at the county level.The boundary diagram,daily management,protection management,capital management and file management were evaluated as pilot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national evaluation system of welfare forest management.

Key words:National welfare forest; management; evaluation index; Gansu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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