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踪迹”与“证据”:当代西方艺术哲学的一段问题史
2016-08-03章辉
人文杂志 2016年4期
关键词:纪录片
章辉
内容提要乔治·卡瑞提出“踪迹”和“证据”这一对概念以界定纪录片,其观点在当代西方艺术哲学界引起了学术争鸣。纪录片的界定关系到影片中的时空、叙事和制作者的意图,关系到其与虚构性影片的异同,也是进一步研究纪录片的其他问题的起点。踪迹性图片和论断性叙事的一致是典范性纪录片的核心元素。
关键词踪迹证据叙事虚构
〔中图分类号〕B83;J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47-662X(2016)04-0059-09
当代英语学界的美学学者自称其当前的学术研究为“分析传统的美学”,相比欧陆学界,“分析传统的美学”的最重要特征之一是不再讨论美的本质,而是致力于艺术问题的研究。英国美学家乔治·卡瑞在其1999年发表的论文《视觉踪迹:纪录片与图片的内容》①中提出了“踪迹”和“证据”这一对概念以界定纪录片。卡瑞的论文在学界激起了较大的反响,西方学者纷纷参与讨论,形成了一段问题史,关于纪录片的界定和本质问题在这些讨论中越来越清晰。本文拟清理这一问题的源起和历史,以期推动中国学界对这一艺术哲学问题的关注和研究。
一
卡瑞说,纪录片电影的记录方法可称为“踪迹(traces)”。踪迹负载着信息,但它不同于“证据(testimony)”负载信息的方法,其区别在认知方面。某个画家绘制一幅画,其细节生动,非常类似所再现的题材,以至于人们可以把它当做一幅照片。一张照片是其主体(subject)的踪迹,但一幅画是其证据。这一思想最初是法国电影理论家安德鲁·巴赞(Andre Bazin)在比较照片和足迹、死亡面具(death mask)、木乃伊的时候提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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