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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销售性视角下水利工程PPP模式适用性评价

2016-08-01丰景春陈然然严华东

丰景春,陈然然,薛 松,严华东

(1.河海大学 商学院,江苏 南京 211100;2.河海大学 项目管理研究所,江苏 南京211100;3.江苏省“世界水谷”与水生态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江苏 南京 211100;4.河海大学 国际河流研究中心,江苏 南京 211100)



可销售性视角下水利工程PPP模式适用性评价

丰景春1,2,3,陈然然1,2,薛松1,4,严华东1,2

(1.河海大学 商学院,江苏 南京 211100;2.河海大学 项目管理研究所,江苏 南京211100;3.江苏省“世界水谷”与水生态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江苏 南京 211100;4.河海大学 国际河流研究中心,江苏 南京 211100)

摘要:目前PPP模式的选用主要依靠主观判断法,该方法容易造成PPP模式选用不当,甚至导致项目的失败。为此,分析了我国水利工程的分类,提出了水利工程可销售性评估指标,在此基础上,借鉴可销售性理论,构建基于TOPSIS方法的水利工程PPP模式适用性评价模型。该研究成果对我国水利工程科学选用PPP模式具有参考价值。

关键词:PPP模式;可销售性;水利工程;适用性

PPP模式注重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其应用首先是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作为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在其他领域也逐渐得到应用[1]。自1992年英国在公共基础设施领域最早采用PPP模式以来,PPP模式的应用在国外已积累不少成功经验[2-4]。目前,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为PPP模式的广泛应用创造了基本条件[5-8]。政府长期来一直是我国水利基础设施的直接和唯一提供者,水利工程的建设没有社会资本参与。政府财力不足,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缺乏竞争机制、投资管理机制和先进技术等诸多问题随着我国水利工程建设步伐的加快日益凸显[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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