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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亲子关系的维系看家事法的改革

2016-07-30周民

博览群书·教育 2016年5期

周民

摘 要:本文从家事法的本质属性出发,对家事法的根源进行了探讨。在介绍当代家事纠纷解决观念变迁的基础上,提出了几个家事法改革的可行性建议,为推动我国家事法改革提供一些新思路。

关键词:家事法;亲子关系;纠纷解决机制

一、家事法的本质

第一,家事法主要解决的是什么问题。有的学者认为,家事法是调整以婚姻家庭关系为基础所涉及的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的纠纷,例如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这种观点对家事纠纷的外在表现形式进行了很好的概括,但是并没有将家事法解决的根本内容体现出来。对此,我认为家事法很大程度上是对夫妻损失的分配。夫妻双方一旦离婚,曾经的家庭一分为二。在财产方面,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的财产数额都将减少,少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享有的财产数额。在孩子抚养方面,一方当事人陪伴孩子的时间将被缩减,少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拥有的时间。正如一句话所说:“离婚没有赢家。”

第二,家事法及相关纠纷解决机制设立的思想基础是什么?是为了当事人之间的财产纠纷?还是为了结束当事人之间的身份关系?目前,法治较为先进的几个国家认为,家事法及相关纠纷解决机制所关注的核心问题是把夫妻之前的配偶矛盾与其持续性的父母角色区分开来。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可以通过离婚而结束,但是父母与孩子之间的亲子关系是持续的、永久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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