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密规定”需不需要也“精密规定”?①
—— 乐律学基础理论叩问录之一
2016-07-28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北京100031
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 2016年1期
秦 序 (中国艺术研究院 音乐研究所,北京 100031 )
“精密规定”需不需要也“精密规定”?①
—— 乐律学基础理论叩问录之一
秦 序 (中国艺术研究院 音乐研究所,北京 100031 )
[摘 要]从先秦文献有关律及生律法(三分损益或五度相生律)的相关记载,从已知考古出土乐器实际音响,到汉唐宋元明清历代乐律学家研究,包括此次乐律学会议重点讨论的朝鲜成伣所撰九卷《乐学轨范》,表明东方传统的律学探索,是一个持续不断努力求精求细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持续不断努力贴近、切合音乐实践的过程。明代“科学和艺术巨星”朱载堉,曾领先世界发明新法密率(十二等比律)的计算方法,能够完美求得符合十二平均律的每一个音,一举解决了此前两千多年人类音乐史上追求圆满旋宫转调的理论难题,更是这一持续探索史上里程碑式的重大成果。但朱载堉新法密律与实践结合贴合之际,得出密率之“数”与琴音“互相校正,最为吻合”的结论,似乎也有问题,值得深入研究。笔者是律学外行,疑惑之余,试作一假设性诠释,进而,连同律学、乐学研究所必须具有的“精密确定”,究竟应如何“精密确定”的问题,乘此良机,一并叩问于各位方家,敬祈指教。
[关键词]律制;精密确定;听辨能力;学术共同体
①这是作者参加2014年11月在韩国釜山举办的“东亚乐律学会第九次国际学术研讨会”撰写的论文,曾在会上摘要宣读。
哲学家康德曾说,哲学如果不首先去探讨认识的本质和能力,而径直着手去认识世界的本质,就好像飞鸟要超过自己的影子,是一桩完全不可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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