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史记》《汉书》对汉乐府的接受

2016-07-26唐会霞高春民

渭南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13期

唐会霞,高春民

(1.咸阳师范学院 文学与传播学院,陕西 咸阳 712000;2.西北大学 文学院,西安 710127)



《史记》《汉书》对汉乐府的接受

唐会霞1,高春民2

(1.咸阳师范学院 文学与传播学院,陕西 咸阳 712000;2.西北大学 文学院,西安 710127)

摘要:《史记》与《汉书》是汉人为我国史传文学贡献的旷世巨著;汉乐府也是汉人奉献给我国诗歌史的经典作品。这两类不同的文学样式以接受与被接受的方式在它们的时代紧密交汇,为我们留下了一段珍贵的乐府接受史。它是汉乐府接受史的最早成果,是汉乐府经典化历程中最辉煌的开端。两著接受汉乐府的方式,主要有收录汉乐府歌辞、记载汉乐府机关制作、演出祭祀乐曲的情况、交代汉乐府歌诗创作时的背景事件、记载非仪式用汉乐府乐曲演唱的情况等方式。《史记》《汉书》的乐府接受成果不仅为后代乐府接受史打下坚实的基础,亦具有多方面深远的意义。

关键词:《史记》;《汉书》;汉乐府;接受

《史记》与《汉书》是汉代史家记载当朝史事的史学巨著,也是汉代文学的杰作。与它们同时代的汉乐府诗,却以另一种形式成为汉代文学的优秀代表。两部史学著作对汉乐府相关情况的记录把这两类代表汉代文学最高成就的文学样式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后代关于汉乐府的研究无不得益于两著的记载和收录。两著开启了我国历史上一种重要诗体——乐府诗的接受历程。以下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论其接受情况。

一、《史记》与《汉书》对汉乐府诗的收录*本文“汉乐府诗”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依(宋)郭茂倩《乐府诗集》而定,既包括汉代乐府机关协乐演唱过的歌诗,也包括汉代未被乐府机关收录的个人创作的歌诗及民间的杂歌谣辞。……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