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主体的多维构设
2016-07-23刘福元
北方法学 2016年4期
刘福元
摘 要:在当前城管执法所面临的诸多问题中,主体设置问题显得格外重要却又复杂难解,且呈现出鲜明的多维样态:在横向维度上,主要表现为城管主体在地位上是与其他工作部门平行还是属于下设机构,在管理权和执法权的统合上是独立行使还是合署办公,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如何与其他部门衔接乃至于协调配合;在纵向维度上,主要表现为城管主体在国务院和省级政府中是否应当设置以及如何设置,在市区街道中层级数量和执法权限等应当如何处理;而在内部设置上,主要表现为城管内部由哪些机构组成,某些机构的职能界限和特性,以及执法队伍的地位、性质和编制方面的问题。对照现有的大城管立法例,探寻组织合理化的部门、层级和内部设置,是最大限度地发挥城管职能的必经环节。
关键词:城管主体 部门关系 层级关系 大城管模式
中图分类号:D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330(2016)04-0094-18
在当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所面临的诸多问题中,尽管法定权限、处罚程序、强制手段、公众参与以及内部规范等一系列事项都直接影响着执法效果及相对人的体验,但从城管自身的角度看,一个同样重要甚至更为复杂难解的问题则是主体设置问题,包括部门地位、层级关系、内部职能乃至于执法队伍和人员编制等,其中最为核心的就是城管部门应当如何设置才能使其所享有的诸多职能得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从行政组织理论的角度讲,“组织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就组织结构问题作相关决策,其中包括了决定创建什么样的组织结构,以及……需要废除哪些现存的结构以改造当前的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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