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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中国的城市化治理与发展法体系

2016-07-23廖奕

北方法学 2016年4期

摘 要:在转型中国的时代背景下,城市化法律治理研究应当跨越价值分析与规范分析的鸿沟,在理论与实证的基础上更新理念框架。城市化治理的历史进程为我们反思“法律与发展”研究的成败得失,提供了丰富的启迪和资源。聚焦城市化法律治理的现实症结,“发展法”的新分析框架得以成型,并导向一种新的整体性法治发展战略。“为了发展的法”是城市化和法治化有机一体的理念构造,“发展中的法”为“作为发展的法”奠定历史传统基底,“通过发展的法”确保城市化中法律权能的宏观均衡配置,“有关发展的法”将启动新的“法律与发展”的互动。

关键词:转型中国 城市化治理 发展法

中图分类号:DF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330(2016)04-0019-14

一、问题、背景与方法

在“农本”经济条件下,城市化的规模和速度是统治阶层调控的重点;确保城市化的“可控式增长”,是传统中国“超稳定社会结构”的必然要求。①直到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城市化水平仍长时期维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阈值区间。②改革开放让城市化进程不断提速,2014年底已达到5477%,到2050年超过80%,接近85%的最大饱和度。魏后凯:《中国将在2050年完成城镇化》,资料来源于新浪新闻中心:http://newssinacomcn/c/2014-03-13/145329699802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4年9月12日。

在数字显示的增长极限背后,城市化治理机制的滞后及不适应,引发了一系列严重的经济、社会乃至政治、文化困境。在国家最新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中,新型城镇化被赋予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的意义,“法治”也被重申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二者如何协调并进、全面契合,对新一届领导人而言的确是不小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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