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石油化工项目消防给水系统安全可靠性分析及相关规范适用性探讨
2016-07-21朱元臣栾新晓朱超凡
朱元臣,栾新晓,朱超凡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华东设计分公司,山东 青岛 266071)
某石油化工项目消防给水系统安全可靠性分析及相关规范适用性探讨
朱元臣,栾新晓,朱超凡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华东设计分公司,山东青岛266071)
介绍了某大型石化项目消防给水系统,针对其安全可靠性进行分析,并对GB 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相关条文的适用性进行探讨,提出修订建议。
石油化工;消防给水系统;安全可靠性;规范条文适用性;修订
某大型石油化工项目厂区占地面积约为620 hm2,石油加工能力为2 800万t/a。该项目主要包括常减压蒸馏、催化裂化、连续重整、延迟焦化、加氢裂化和聚丙烯等30余套工艺生产装置,并且建设有原油码头及库区、产品码头和铁路专用线,以及油品储运罐组和辅助生产设施等配套工程。该项目厂区消防给水系统设计主要执行了GB 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1](以下简称《石化规》)和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等规范,并且满足《建规》(GB 50016—2014[2])和《石化规》(修订版报批稿)的相关要求的相关要求。
随着GB 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3](以下简称《消规》)的发布实施,石化项目消防给水系统设计需要执行的规范除了《石化规》和《建规》等相关规范外,又增加了《消规》。本文在分析该大型石化项目消防给水系统安全可靠性的基础上,探讨《消规》中部分条文对于石化项目的适用性。
1 消防给水系统
1.1厂区设计消防用水量
根据《石化规》的相关条文规定,厂区占地面积大于100 hm2,其设计消防用水量按一次同时发生2处火灾考虑,一处为厂区消防用水量最大处,另一处为辅助生产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