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传媒公司和网络传播平台中特殊管理股的探索:实践路径与中国选择
2016-07-20付国乐
中国出版 2016年18期
□文│付国乐 黄 睿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出版社《科技与出版》编辑部 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特殊管理股,即具有特殊管理权限的股权(股份),是对“一股一票”原则的打破。其起源于19世纪80年代的欧洲,是为解决国企民营化的“后控制”问题而出现的,可为企业创始人(核心管理层、政府)保留或赋予一定的控制权。因为该控制权是超越公司法所规定的普通股权,所以很多学者将其视为一种特殊权利(Special Rights),并展开研究。
通过对国内外近几年关于特殊管理股的研究现状分析可知:第一,特殊管理股的内涵为:通过公司内部股权结构的调整,从而保证实现政府(企业创始人、核心管理层)所期待的目标实现的一种公司治理机制。第二,根据特殊管理股机制运行的时机可划分:事前管理机制和事后控制机制。事前管理机制的私法性较强,倾向于意思自治;事后控制机制的公法性较强,倾向于政府监管。第三,根据特殊管理股机制实施的对象不同其设计种类也不同,主要分为双重股权结构(AB股)①与黄金股(Golden Share)两种。目前,我国出版传媒公司积极健康发展,网络传播平台方兴未艾。通过对出版传媒公司(上市或未上市)的对比分析与网络传播平台发展的现状分析,发现国内的出版传媒公司与网络传播平台具有经济与意识形态双重属性,再结合特殊管理股的内涵、设计种类及时机机制,我们认为:具有双重属性的传媒(传播)组织不能再以单一因素(指标)来静态地研究他们的内部机制治理,特殊管理股的介入将与传媒(传播)组织建立弥补可分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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