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本股份合作社创建与会计核算
2016-07-18井立义陈力
农村财务会计 2016年6期
关键词:分配
□井立义陈力
土地资本股份合作社创建与会计核算
□井立义陈力
近年来,为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各地探索建立了一批土地股份合作社,这类合作社为破解资金瓶颈,又以土地合作为基础,与农产品加工、商贸龙头企业或有意向的其他投资者进行再合作,组成土地与资本混合型合作社,即土地资本股份合作社,起到了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取长补短的作用。那么,如何创建此类合作社,怎样对其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呢?
一、土地资本股份合作社的创建
创建土地资本股份合作社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开展土地初次合作
以农民自愿为前提,在行政村或相邻村庄范围内,将全体或大多数农民的承包土地集中起来,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实行“一户一票”与“以股计权”相结合的决策制度,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理事会和监事会。
(二)土地资本再度合作
土地股份合作社与农产品加工或商贸龙头企业等(以下称投资者)联合组成土地资本混合型合作社(土地资本股份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以土地出资,投资者投入资本、技术等,通过合作经营土地、进行农业生产、销售农产品等形式,实现“共赢”目的。
混合型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分别由土地股份合作社和投资者派员组成,具体负责土地资本股份合作社重要事务的决策与管理,对其日常事务进行检查与监督。但理事长、监事会主任不能由同一方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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